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算醉驾吗?

一、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算醉驾吗?在开车之前喝4两白酒不一定算醉驾,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是否醉驾与其喝的酒的种类以及度数是没有关系的,开车之前喝酒若是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浓度正常,就不会被认定为是醉驾。那么被认定为是醉驾的民事主体,一般都会被责令要求其支付罚金,若是给他人的人身造成损害,还会被要求支付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我国一楼有院怎么防高空坠物?
      您都十分清楚的是,对于自家阳台上面的一些花盆等物件都会及时的进行清理。因为这些物件如果居住在高楼当中很容易掉落砸伤他人。一旦砸伤他人就需要进......


·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再审审理期限是怎样的?民事诉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的两审终审止,也就是经过一审和二审之后,案件就终止了。为了保证案件的审理的公......


·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上班4天赔偿?
      被辞退员工如何要求上班4天赔偿?劳动者被用人单位突然辞退,这是一种很不负责任的事情。法律法规中也包含了有关相应的保障。第一,经济补偿金。如果用......


·动物园的条例能不能逃避法律的追究
      动物园的条例能不能逃避法律的追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


·司机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后如何追偿?
      我们都知道驾驶员是必须在有证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驾驶车辆,因为无证驾驶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那么司机无证驾驶交强险赔偿后如何追偿?如果是赔偿不足......


·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
      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一、房地产投资入股涉税该怎么做1、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


·2023地质灾害搬迁补偿标准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


·商业商铺财产保险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商业商铺财产保险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保险种类繁多,随着社会的发展,保险的服务范围也在逐渐完善。商业商铺保险是现在众多保险之一,保险主要的一......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随着越来越多的高楼大厦矗立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建筑问题也暴露出来,大众对于一个建筑工程最关心的莫过于工程的质量......


·股东会通过章程的决议有效期是多久
      股东会通过章程的决议有效期是多久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


·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那么存不存在“寻衅滋事罪有无未遂”的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