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土地证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具体是什么

土地证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具体是什么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统一使用。土地证失去意义和作用。为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1986年颁布,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全民所有制单位及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凡变更土地属权或变更土地用途的,均经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证书。1、如果原土地证上土地的来源是转让的,就只要缴纳手续费。2、如果土地来源是划拨的(单位福利分房后的房改房,所有公房转私房以后的房产都是),土地证过户时就必须缴纳当地地价3%的土地出让金了,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土地证过户费用以上费用需要符合的条件1、房屋产权本已超过两年,如未到两年,加收一个5.5%的营业税,原则上由卖家承担。2、房屋建筑面积小于140平。如果面积超过140平,(含140)契税交3%。3、房屋是普通商品房。如果是已购公房还要支付一个土地出让金。4、个人所得税目前没有强制收取,所以可以忽略不计。5、以上都是指有产权的房子,如果是使用权则不能贷款只能一次付,不用交契税等其他的费用,只需要支付过户费用。土地证的在有关的房屋操作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旦自己缺乏一定的证件就会导致有关房屋在市场上的失去法律效益,即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法律是不会进行维护,因此,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积极的践行有关规定,确保自己的利益维护在合法的区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扰乱信用卡罪怎么处理
      扰乱信用卡罪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功能是什么
      当我们去参加工作的时候,一般情况下不可能马上成为正式员工,通常情形下企业都要和你约定一个试用期。我们知道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有关......


·我国居民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
      一、缓刑结束后可以移民吗?有犯罪记录都大多数不行。现在除了希腊移民对无犯罪证明无特别要求,其他都需要提供。我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解散合伙企业解散的条件是什么?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


·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多久,需要什么材料
      现实中,不管是你是进行什么的公证,要想最后拿到公证书,那么还是要经过一定的时间的。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多久呢?当事人具体又该如何来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刑事诉讼司法流程有哪些
      刑事诉讼司法流程有哪些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找到犯罪人,一是收集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经过侦查,对有证据......


·一、交通事故陪护人员误工费需要支付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人员误工费需要支付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


·对于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
      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都能用吗?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对于离婚冷静期适用情况在法律上还没有具体规定,目前还停留在论证的阶段,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新......


·股东变更什么时候生效
      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时生效,在没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况下,他们的之间的股权转让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


·交通肇事罪重罪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容易出现关于交通的事故,而我们也听说到一种犯罪的行为为交通肇事罪,那么关于交通肇事的一些规定是怎么确定下来的呢?第一、要清楚......


·电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是什么?
      电话录音证据的合法性要求是什么??对电话录音取证时,取证人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只有债务人(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