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父母离婚后母亲死亡由谁继承财产?

一、父母离婚后母亲死亡由谁继承财产?1.一方再婚有孩子:再婚方的遗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 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再婚方的遗产由再婚后的孩子、逝者的父母(如果到时还在的话)、再婚者的配偶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2.再婚后没孩子:以上遗产无遗嘱时,由再婚者的配偶、逝者父母(如果到时还在)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二、遗产继承的司法解释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父母有权决定自己的财产分配情况,所以如果立下遗嘱的,则可以根据遗嘱进行分隔,如果没有立下遗嘱的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的继承顺位来进行,父母离婚后,虽然解除了夫妻关系,但是也子女的关系不变,原子女仍然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标相似也算侵权吗
      是的,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


·上海高温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是企业生产力的保障,只有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企业才会更有生产力,发展得更快。每年夏季企业单位都会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补......


·如何改立遗嘱,改后的遗嘱效力怎么认定?
      如何改立遗嘱?若是更改未经公证的遗嘱的,只需要再立下遗嘱即可,以最终立下的那份遗嘱为准。若是需要更改已公证的遗嘱,则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证处......


·交通事故是否一定要请律师
      由于现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多数都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而当事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一般都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那么交通事故......


·离婚双方是否可以协议对孩子共同抚养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离婚双方是否可以协议对孩子共同抚养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恢复劳动关系可以吗,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当前社会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情况,很多企业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一些责任,但是殊不知解除劳动关......


·如何确定公司法盈余公积?
      我们在了解过国家对于公司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之后,也就意味着应该要进一步了解,对于公司的盈余公积,那么应该如何确定公司的盈余公积呢?根据相关的......


·离婚财产保全期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财产保全期的时间是多久?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费是多少?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费是多少?一、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流程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


·一、开人赔偿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开人赔偿代通知金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子女怎样确认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的确立是乎是非常好判断的,但是实际上并不是如此,因为抚养关系不仅仅存在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还存在于继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