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虚构债务如何处理?离婚虚拟债务的额处理主要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防止和遏制假债务关系合法化,以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相关知识:1、完善夫妻家事代理。夫妻之间仅相互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对于日常家事以外的重大事务,如贷(借)款、租赁房屋、处分不动产等,由于处理后果对另一方生活影响巨大,共有权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必须以双方名义或在取得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进行处理,否则另外一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除非当事人予以事后追认,以此限制夫妻一方乱以个人名义出具虚假借据。2、严格证据审查。从债务形成的时间、原因、地点、用途及借款的细节等进行引导。为了准确揭穿事实,可以在对提出债务的一方进行详细询问后,通知债权人亲自出庭作证(债权人作为证人,在其出庭前不能让其旁听),与债务人对质,从缜密询问细节的过程中,发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在陈述中的矛盾、破绽,审查债务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可做笔迹鉴定。3、释明虚构债务的后果。加强对诉讼当事人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告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面临字迹鉴定及法庭质证,一旦被认定为造假,不仅要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不分、少分财产”的后果,甚至还要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债权人故意作伪证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促使他们权衡轻重,放弃违法行为。同时,让债务人明白,法院的裁判文书一旦生效,债权人便可以凭判决书上认定的事实要求其偿还债务,从而在心理上给当事人一个震慑。4、债务另行处理。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债务不予认可,法院对该债务则不宜进行实质审理,而应建议债权人另案起诉。作为债务利害关系人,应该注意收集和保护有关证据,以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及时举证,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将另一方列为共同被告。如果“债权人”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起诉一方的,法院应将另一方追加为共同被告,以充分保障另一方的知情权、辩论权、质证权和抗辩权等,确保法院查明事实真相。离婚时夫妻要分割的财产中如果有债务的存在就必须先把债务偿还了,而有部分的夫妻一方会想到用虚假的债务来骗取对方原本可以合理分到的财产,此时受害的人只要拿出证据证明事情的真实性就可以让法官判对方过错少拿部分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门诊报销比例上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
      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农业科......


·轮休国庆4号,5号加班工资怎么算
      在我国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面的问题上许多人有很大的疑问,同时在国庆节期间进行加班的人数也在上升,那么您知道轮休国庆4号,5号加班工......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1、强制履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


·胎儿财产分配保留份额是怎样规定的
      胎儿财产分配保留份额是怎样规定的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


·行政处罚申请暂缓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申请暂缓的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申请暂缓的条件是什么?(一)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


·一、劳动法中N加一补偿指的是什么?
      一、劳动法中N加一补偿指的是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1、N+1赔偿是指用人单位因为《劳动合同法》第40条情况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会出现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第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以后,对已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而已经接受财产的当事人则有返还财产的......


·不履行遗赠赡养协议怎么办
      我们发现有些地区的老人会与养老院签订遗赠赡养协议,即在老人生前由养老院进行赡养、送终等等,而老人死后就将老人的遗产赠与给养老院。那现实中要是......


·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一)将拆迁人对被拆除非成套住宅房屋使用人的补偿计算公式调整为:补偿款拆迁补......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