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构成盗伐林木罪如何处罚

构成盗伐林木罪如何处罚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二、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具体来说,上述行为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都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国家、集体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擅自采伐其他单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的。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最大的差异就在与前者是对自己不享有砍伐资格的林木有偷盗的行为。一般犯盗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要是盗伐的数量巨大甚至特别巨大的话,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就要更重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都有哪些规定
      一、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有哪些规定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


·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和诉讼时效中断的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


·监护人同意书
      监护人同意书监护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与出行者的关系:出行者:姓名:......


·在城市里买房
      在城市里买房,是一个幸福家庭的基础,但是每个城市的房价都不同,但是相同的是都需要有房屋的质量等级,那房屋质量等级标准分几类?一般来说房屋的质量......


·重婚后有什么民事后果重婚将产生下列三项民事后果:
      重婚后有什么民事后果重婚将产生下列三项民事后果:(1)重婚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制度中,重婚罪是无效的原因之一;(2)重婚是认......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
      我国的法定加班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如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话,此时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毕竟法律中赋予了员工拒绝加班的权利。而在安排加班了之后,......


·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如何进行判断?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判断被拆迁房屋面积时,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为准。这是一种原则性、一般性的规范。但实践中,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


·职员抢注商标是否违反了规定?
      职员抢注商标是否违反了规定?一、职员抢注商标是否违反了规定在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抢注商标的,是违反商标法的规定的。依据商标法第三十......


·土地确权多了5亩地,是好事还是坏事?
      土地确权多了5亩地,是好事还是坏事?一、为什么会出现土地确权土地变多?在农村土地确权中,确权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面积,是依据农村......


·企业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
      一、企业商标被抢注该怎么办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有哪些?近年来,我国的房市市场如火如荼,房地产商们基本都赚得盆满钵满的。但是,在牟利的同时,一定千万要注意建筑工程的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