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在我国是受到比较全面地保护的,侵犯他人商标的话,可能会被判处刑罚,还会承担一定的金钱上的赔偿,但是这前提是商标的所有权人已经向有关的商标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册了商标权,只有申请了这个权力之后,才能够对这个商标进行使用、处置,如果没有申请成功的话是没有这些权利的。如果想要申请这个商标权的话,应当怎样书写这个申请书的格式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不同地区申请商标权的手续可能不太一样,但是格式都是差不多的,在格式当中一定要写明以下几个问题:一、首先要写明该申请的主要目的和日期。这是对于整个商标注册申请书的一个详细的说明,是要让登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一看到这个申请书就知道它是干什么用的,所以在最上面要写清楚商标注册申请书这几个字,然后写明这个申请书的类别是用于商标注册申请,而不是其他的知识产权注册申请以及申请的日期。写完这几个条件,就完成了对于这个商标注册申请书的最基本的信息。二、其次是对于申请人个人信息的介绍。在我国,商标的注册申请可以是由自然人完成,也可以是由单位完成。如果是个人的话,就要写清楚法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等。如果这些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查证之后有不属实的成分的话,那么商标的注册是没有办法继续下去的,所以在写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个人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果是法人的话就没有办法写个人的名称和地址了,所以就要写上该法人单位的证件名称,证件号码等等。三、最后是该商标的信息。1.商标才是此次申请的主角,所以对于商标的信息介绍是比较重要的,包括商标是什么样的种类,以及指定的颜色和设计说明。在这里要把商标的个人信息都写清楚,来让有关的管理部门对于这个商标是否是符合注册标准有一个明确的判断,如果写的太过于模棱两可的话,那么申请成功的几率也非常小。2.如果当事人有事或者是由于身体的原因不方便去做这个申请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话,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是其他人代理办理,那么如果是委托他人的话,委托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电话也需要写在申请书上,让相关部门有需要的时候能够找到这个人。3.在申请书的最后只需要写上当时的日期和申请人或者是委托人的签字和盖章就可以了,整个申请书至此就可以生效,提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查。以上就是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书的格式,如果不知道怎样书写的话,也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助,但是在书写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内容的真实有效性,否则如果出现了问题的话,那么这个申请书就会被驳回。没有办法成功的注册商标,自己还要重新申请,是非常麻烦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
      长期股权投资新准则有哪些变化?股权是你在一家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它决定了你在这家公司的话语权。当然股东大的,自然股权也就大,小股东们可以......


·签定合同后想毁约的怎么赔偿
      签定合同后想毁约的怎么赔偿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知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1、承包......


·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 要约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少不了要约和承诺,这些对合同的订立都是有很大影响的。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可能并不清楚合同要约是什么意思,而承诺又是什么。作为......


·召开临时股东会会停牌吗?
      召开临时股东会会停牌吗?召开临时股东会可能会停牌,股票由于某种消息或进行某种活动引起股价的连续上涨或下跌,由证券交易所暂停其在股票市场上进行交......


·不具备结婚条件的人有哪些
      您都知道,在我国男女要想成为合法夫妻的,则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而此时就要求结婚的男女具备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就不能进行结婚登......


·周口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周口孩子抚养费多少钱?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


·一、订立的遗嘱时效过了怎么办?
      一、订立的遗嘱时效过了怎么办?订立的遗嘱时效过了那么就只能再次再次提出遗嘱订立的请求,《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


·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有病高血压算不算工伤?员工在工作期间因高血压住院按规定不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毕竟是在工作岗位上......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意该怎么办?
      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