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婚后借款算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算共同债务吗如果在婚后的借款,另外一方没有举证说明借款是属于个人使用的,那么婚后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另外一方有证明说明,另外一方所借的款项不是用于夫妻生活共同支出的,那么债务就算是借债人个人的债务,不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另外一方所借的的借款,是用于夫妻之间的衣,食,住,行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上面的借款的使用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而夫妻之间另外一方沉迷于赌博或者是不是用于夫妻之间的开支而进行的一个借款,那么另外一方没有享受这个借款,自然也不需要还款,由借款人一方承担全部的还款责任。婚姻法1、根据婚姻法第41的条的规定,夫妻之间在离婚的时候,而用于生活开支所借的借款,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偿还。而夫妻之间的财产不足以还清借款的时候,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各自所承担债务的比例。而对协议不服或者是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2、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的条例,做了一些司法的解释,在第24条中规定,债权人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要求归还钱财。并主张借款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但是另外一方有证据说明,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有约定,所借的款项是属于个人债务的,那么就不构成夫妻之间共同债务。3、夫妻之间对另外一方所借的款项,是存在者连带偿还义务。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之间对夫妻财产做了约定,婚姻第19条有说明,夫妻对自己所得的收入和借款,做了约定,约定的内容为夫妻之间的财产归个人所有,所借的款项,也是需要个人来承担的。那么在这类情况之下,另外一方所借的款项,债权人要求主张共同债务的时候,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4、但是债权人在主张债务是夫妻债务,夫妻之间另外一方拿不出证据说明,另外一人所借的款项不是用于夫妻之间的生活开支,而且在婚姻存在期间也没有约定,个人的收入和借款不属于夫妻之间共同财产和责任的,那么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债权人的主张,夫妻另外一方所借的款项为夫妻共同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
      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有哪些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


·遗嘱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吗?
      遗嘱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效力吗不一定。《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


·强奸罪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强奸罪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


·犯罪分子缓刑外出要注意什么
      对于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讲,此时会根据实际判处的主刑期限确定其考验期的期限,而在缓刑考验期内也要遵守相应的规定,若需要外出的话,这个时候还有......


·集资诈骗罪入刑标准是什么?
      集资是一种增加公司资本的好方法,合法集资,依法管理和监督所募集的资金是有利于公司运营的。但是由于自身的不完善性,集资被非法分子利用成为了一种......


·企业商标续展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企业商标续展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企业商标续展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时间:商标期满前的第十二个月,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


·北京昌平回迁房出售需要了解什么流程
      北京昌平回迁房出售需要了解什么流程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


·股权原值转让怎么交个人所得税?
      股权原值转让怎么交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是现在常见的一种公司经营制度,股权转让可以使企业从新获得新的资本,可以使企业的配置从新得到优化,总之股......


·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还需要归还吗,拾取人的义务是什么?
      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还需要归还吗,拾取人的义务是什么拾得遗失物超过两年能追回吗?可以,只要有相关证明能够证明物品属于自身即可。我国《物权法......


·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 ?
      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一、离婚后可以提出财产诉讼吗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作出的,其中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


·民法总则42条中关于财产代管人如何确定?
      民法总则42条中关于财产代管人如何确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即将失效。失踪人财产代管人通常都是失踪人关系亲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