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吗?

一、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吗??民事案件,也是有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二、司法解释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是否单独装订成卷,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是否随案移送及移送的实物与物品清单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经过审查,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登记表,对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者有遗漏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内补送。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受理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按照上述程序办理。民事案件显然是有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起诉阶段主要就是案件进入检察院,这阶段检察院开始介入了解调查案情,也会对犯罪嫌疑人人进行讯问,还会讯问证人、被害人等。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不足,一般会退回补充侦查。如果证据充足,事实清楚,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一般为什么?
      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一般为什么?在建筑的行业中,工程质量检测是预示工程完成的最后一个阶段,工程质量的好与坏意味着使用者的生命是否安全,因此工程......


·申请著作权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


·户主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关系?
      户主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关系?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其他成员可以作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在确权......


·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
      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一、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吗?注册公司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的公司的类别的话,它的人民币是不能够......


·股东怎么实缴注册资本?
      股东怎么实缴注册资本?股东实缴注册资本也即是将一定数量的资金直接存入到公司的指定账户,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根据《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农村房屋买卖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农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卖给外村村民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2......


·商标到期了可以抢注需要怎样办理
      商标到期了可以抢注需要怎样办理一、商标到期了可以抢注需要怎样办理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一)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


·结婚两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
      一、结婚两年女方提出离婚要退彩礼吗如果有如下情形,离婚时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百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


·个人劳务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个人劳务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个人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怎样确定1、劳务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土地权利人按照资料要求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2、受......


·请问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
      工伤是劳动者在执行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这种伤害有重有轻,经过工伤鉴定之后,根据所受伤势不同以及个人的不同利弊考虑,有人选择辞职,有人选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