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精神病人感情破裂能自动离婚吗?

一、精神病人感情破裂能自动离婚吗?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只有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才可作为离婚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因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精神病患者的生活、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意见,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是否判决准予离婚的关键是患者的精神病能否治愈。无论精神病患于何时,对方在结婚前是否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只要可以确定夫妻一方的精神病经治不愈(适用于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的情况)或者久治不愈(适用于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情况),即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但“经治不愈”或者“久治不愈”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还有待司法实践中摸索和把握尺度。总之从立法原则看,对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案件应谨慎处理。二、离婚涉及的财产包括哪些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婚后财产的划分,哪些是婚前财产,哪些是婚后财产。在婚姻关系当事人感情破裂,一方提出离婚,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要把当事人之间的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划分清楚。离婚涉及的财产有哪些?具体说起来有女方陪嫁物品可以划归为个人财产,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民间的习俗是女方出嫁,娘家给陪嫁物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涉及的陪嫁物品多式多样,娘家富裕的陪嫁物品多,现在人们大多数家庭就一个孩子,孩子结婚是父母的一件大事,为了能够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有的父母为孩子买了、房子、汽车、高档家具、高档的家用电器等等。这些陪嫁物品都是女方父母买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没有其它约定,在离婚时,男方不能分割。在农村有个风俗,在结婚之前男方给盖好房子。而对于男方来讲,如果男方父母在结婚前为男方买的物品,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婚后财产就是结婚后,男女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财产。这些财产也多种多样。近两年来基金、股票的火热,带动了多数人参加到炒股的行列,购买基金的人每天都在银行排满,基金、股票的收益是在婚后取得的,也是。再有就是彩票也是火热的一种得利方式,每周一个大奖,也勾动了彩民们购买彩票的欲望。对于买彩票中奖所得的款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利分割。与精神病人因为感情不和而离婚的话需要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有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认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并且没有调解的可能性的话准许双方进行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由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是平均分割,子女交由适合抚养的一方进行抚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


·现在国家对于酒后驾车的行为管控的非常严格,交通部门也时常监查
      现在国家对于酒后驾车的行为管控的非常严格,交通部门也时常监查。但依然有许多人明知不能酒后驾车却依然进行驾驶操作,致使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果......


·妨害作证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妨害作证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提供虚假证据构成犯罪的,按伪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伪证罪最高的处罚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最......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这种情况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那么可能就有些人想要提出疑问,这种行为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根......


·劳动关系的确定
      劳动关系的确定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结束婚姻关系中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申请?夫妻分居一年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下面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收集相关资料......


·江苏鱼塘征收价格计算标准是什么?
      江苏鱼塘征收价格计算标准是什么?一、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由工程沿线的各省辖市政府负责。省级投资为主的高速公路及过......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有赔偿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有赔偿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


·简述遗弃罪的构成要件,遗弃罪怎么处罚?
      近年来,起诉遗弃罪的案例是比较多的,但这些起诉遗弃罪的案例之中,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会受理的,只有那些满足遗弃罪的构成要件的才会受理。你是否能......


·后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后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抗辩权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是很陌生,但是后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具体内容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


·一、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办?
      一、没有银行流水就不给误工费怎么办?有工资收入证明就可以。误工费,有收入的,按实际收入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不能举证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