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
  
  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很大的实践意义,两者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构成条件不同。
  
  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2、法律意义不同。
  
  合同成立与否基本上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成立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双方已就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取得共识。
  
  合同能否生效则要取决于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体现的是合同守法原则,合同生效的意义在于表明当事人的意志已与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实现了统一,合同内容有了法律的强制保障。
  
  3、作用的阶段不同。
  
  合同成立标志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合同内容所反映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明确。
  
  合同生效表明合同已获得国家法律的确认和保障,当事人应全面履行合同,以实现缔约目的。
  
  简单地说,合同的成立标志着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合同的生效则表明合同履行阶段即将开始,它是合同履行的前提,又是合同履行的依据。
  
  4、责任形式不同。
  
  合同的成立,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的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的生效,如果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违约责任,所谓的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及适用定金罚则等。
  
  5、赔偿范围不同。
  
  合同的成立,当事人承担的赔偿范围只限于信赖利益损失,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主要是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足以使另一方对其产生信赖(如相信其会订立合同),并因此而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后因对方违反诚信原则使该费用不能得到补偿。且仅限于直接损失,而不包括间接损失。
  
  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实际遭受的全部损失。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直接损失,而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其实是一个递进的过程,首先当事人签订了合同之后,正常情况下意味着合同成立,若是签订的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同时签订合同的主体也是适格的,一般来说此时合同才会生效,而对于一些特殊的合同,如借款合同,通常是在交付了借款之后,合同才会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商标十年以后的续展要多少钱?
      商标十年以后的续展要多少钱?商标续展所需费用为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商标续......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发生在医疗诊治活动中,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才可以。除此之外,了解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交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
      买房首付款什么时候交买房的时候买方给卖方首付款时间,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首先是全款购房,另外可以选择买方按揭贷款购房,具体如下:1、买方全款......


·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
      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一、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吗?无证驾驶不再拘留,具体规定如下: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


·一、北京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的概念是什么?
      一、北京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的概念是什么?北京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


·中国新三板公司数量突破了多少
      中国新三板公司数量突破了多少?新三板是近几年来刚开始在证劵市场活跃的,有很多颇具实力的小型企业基本都有通过新三板挂牌上市,活跃了我国股票市......


·贪污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


·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 男方有家庭暴力怎样离婚
      男方有家暴孩子怎么判男方有家庭暴力怎样离婚有的家庭中男方长期对女方施暴,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这样对夫妻之间感情的影响是很大的,从实际情况来看......


·利息超过多少构成高利贷
      利息超过多少构成高利贷一、利息超过多少构成高利贷高利贷的利息都是高于国家法定贷款利率的4倍,因此高利贷的利息计算都是从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


·工地高空坠物砸人应该怎么处理?
      高空坠物的情况我们都能听说过,但是如果因为是在工地施工的时候,导致的高空坠物砸伤人,那么工地高空坠物砸人应该怎么处理?根据相关的说法,当事人......


·十级伤残有残疾证吗?残疾证跟工伤伤残证有区别吗?
      对于工伤方面我们您肯定都是非常的关心的,工伤我们您都知道严重的时候甚至可能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对于十级伤残我们都感觉非常可怕,我们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