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山地土地使用申请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山地土地使用申请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一、山地土地使用申请书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二、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承包农村荒山造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规定是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草原的承包期为30 - 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三、其他相关的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每个人承包山地的原因不可能都是一样的,虽然说荒山荒地在前期开发的过程当中可能耗资比较大,但大家知道有些化工企业只能修在这些荒山荒地,总之,我们必须要在申请书当中表明申请荒山荒地的用途。各地对于荒山荒地的承包费用都是有一定的减免政策的,这些随后详细咨询当地的政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民法总则新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新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之前的民法通则已经不再适用,为了更好的调整社会经济关系,以及人们之见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家立法机关......


·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的根据是什么?
      虽然任何工程在施工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工程质量的问题,引发的人身损害事件是不少的,司法机关在处理......


·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去投标退保证金吗
      交了投标保证金不去投标退保证金吗可以退还。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未中标或者没有违反投标程序的,保证金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是确保投标人......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


·公司法对于注册地址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于注册地址的规定有哪些内容很多准备注册公司的人可能都为注册地址头疼,因为选择一个合适的地址不仅需要复合相关规定,还要有利于正常经营......


·网站建设合同工期是如何规定的?
      网站建设合同工期是如何规定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有能力的人都致力于开发网站。若网站建立不符合规定,将会给不法分子带来实施犯罪行为的机会......


·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生产销售假药的认定是怎么样的?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公司辞退丙肝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辞退丙肝员工是否合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能否高于评估价
      不能,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


·有关法庭辩护的顺序是什么?
      有关法庭辩护的顺序是什么?1、公诉人发表公诉词;2、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对争论焦点进行辩论。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