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第二次偷税漏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第二次偷税漏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第二次偷税漏税会判处当事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偷税罪是结果犯,它必须达到法定结果才能成立。法定结果有两个:其一,偷税数额达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其二,行为人因偷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这两点呈并列关系。《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二、法定结果偷税罪是结果犯,它必须达到法定结果才能成立。法定结果(即偷税罪成立的最低标准)有两个:其一,偷税数额达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其二,行为人因偷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这两点呈并列关系,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点,即可构成偷税罪。第一点,要求行为人既要达到“一万元”这一绝对数额标准,又要达到“百分之十”这一相对比例标准。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数额加比例”标准。第二点,所要求的“两次行政处罚”标准是一项富有特色的规定。凡经济犯罪,定罪量刑几乎皆以犯罪数额为依据,这是定论经济犯罪的损失时以数额表示的特性。偷税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在为其规定了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后,又为其特设了一个“两次行政处罚”的标准,亦可说是“补充规定”的一项创举。该规定实际上确立了一项“依据数额、不唯数额”的定罪量刑原则,而对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给予考虑,行为人在实施偷税犯罪行为以前,曾因偷税而受到两次行政处罚,这一事实说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较严重的。所谓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即指罚款。《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行为人实施了偷税行为,但却未达到“一万元”及“百分之十”这一双项标准,即不构成偷税罪,可由税务机关对该行为人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司法实践中,有些纳税人“大偷没有,小偷不断”,即经常偷税,但都未达到法定标准,以此来逃避刑事制裁,实际上是钻法律的空子。(必须明确,“小偷”数额累计达到一万元和应纳税的百分之十者,也满足法定要求条件,而不应视为一次性计算。)“两次行政处罚”的规定,给偷税人划了一条“事不过三”的定罪界限,只要行为人曾因偷税受到过两次行政处罚,再实施新的偷税行为时,不管数额是否达到“数额加比例”标准,都可以认定为偷税罪。这一规定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紧密地联系起来,它把对犯罪结果的考察追溯到行为人的先前行为,进行动态的考察,体现了刑罚个别化原则。偷税漏税的行为由于侵害了国家的财产,由此可能会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可以维护社会公共设施,也有可能会导致国家不能扶助那些贫苦的家庭,故而若是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他人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只要有证据,就可以按照流程进行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事辩护阅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辩护阅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刑事辩护阅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


·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构成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


·拆房政策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拆房政策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拆房标准的总则总纲由国家制定,而具体落实到地方的细则则由地方自己制定。最新拆房政策的补偿标准基本上是一平米几千......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意思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意思是什么?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意思就是夫妻结束二人法定关系的同时对二人已有的财产分配出现歧义而引发了矛盾。夫妻登记......


·劳动合同需要哪些内容可以制定一份合同?
      劳动合同需要哪些内容可以制定一份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法院通常判决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用,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没有钱给予抚养费用的,因此您想知道......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规则中的扣分处罚是如何规定的?自我国交通法规中对驾驶人的交通违章实行扣分处罚以来,就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行为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轻微肇事逃逸拘留几天?
      一,当事人喝酒开车法院判吊销驾照几年扣12分。驾照永久性吊销。就是你的驾驶证永久吊销。现在对酒后驾车又加大了惩罚力度,喝了一点酒算酒后驾驶,酒......


·狭义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
      狭义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内容?在民事领域,抗辩权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之一,抗辩权不仅可以阻止对方当事人实现其请求权还可以免除自己的一些违约责任。狭......


·对于危险犯有未遂状态吗?
      对于危险犯有未遂状态吗?有的。危险犯未遂的判定,核心在于如何认识危险犯的既遂标准。因为,所谓危险犯的未遂形态,在理论构造上即指已着手实行构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