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专利宣告无效?

专利宣告无效有哪些理由
  
  一、专利宣告无效有哪些理由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5、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关于“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的要求。
  
  6、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说明书没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其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7、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火气里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8、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的要求。
  
  9、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了《专利法》第九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
  
  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说明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以上规定宣告的,或者就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再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寓意受理。
  
  二、申请专利无效的流程
  
  (一)无效程序的启动
  
  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由于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能够对专利权终止前的某些事项产生影响,因此允许在专利权终止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程序启动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但是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权人不得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二)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无效宣告请求从而启动无效程序后,成立合议组对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进行合议审查。绝大部分案件由3人(组长、主审员、参审员)组成的合议组进行审查。只有极少数案情重大的案件才由5人合议组(1名组长、1名主审员,3名参审员)进行审查。
  
  (三)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有三类;
  
  一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二是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三是维持专利权有效。
  
  (四)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受理诉讼的法院和诉讼性质与不服复审决定提起的诉讼相同。需注意的是,无效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对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了九种情形。而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也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提出,此时个人和单位都能够申请宣告专利无效,但是作为专利劝人是不可以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的。申请宣告无效,也需要作出合理的说明,同时要求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知识产权具有什么的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什么的特征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构成要件是怎样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系新类型的诉讼。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中并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专门规定。从性质来说,恶意诉......


·抢劫犯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犯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一、抢劫犯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是怎样的抵押和质押以及担保是经济活动中的三种常见的活动,抵押和质押更是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三者经常......


·刑事案国家赔偿范围如何确定?
      刑事案件是我国法院处理案件时比较常见的,虽然没有民事案件普遍但是也是经常发生的,而且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对当事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会带来人身以及......


·孙子探视权的规定具体有哪些?
      孙子探视权的规定具体有哪些?第一,《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未明确规定子女享有探视权。探视权虽然以亲子女血缘关系为基础,但立法的本意应理解为是从......


·因打架斗殴如何赔偿相关标准是什么?
      因打架斗殴如何赔偿相关标准是什么?打架斗殴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也是在破坏社会治安的一种行为,今天我们有必要一起来讨论一下因打架斗殴如何赔偿......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如何办理?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如何办理?基础工程的质量如何得不到保障,那么总工程在最后验收时的通过率将是比较低的,即使在验收通过之后,也有可能在使用工......


·合同见证人可不可以是亲人
      合同见证人可不可以是亲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为合同见证人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所以亲属是不能作为合......


·一罪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一罪有期徒刑最高多少年有期徒刑最长期限为十五年,但是数罪并罚可达二十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达二十五年,以下是相关规定:《中......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更名怎么办理?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更名怎么办理?离婚有房产有贷款更名的话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上写的更名。不过,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