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手续根据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不同种类及数额或者其所质押担保的范围或者其他内容进行变更,是在产品质押的双方当事人的允许之下进行的。而对以上内容进行变更的,其所当事人需要在其做出变更决定的所在之日起七日内来办理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其他相关的文件更改或变迁则需要像中国专利局去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延期手续如果当事人对于质押的期限想要延长的,则需要在原质押期限届满之前,需要携带其拥有的延期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以及其他相关的文书亦或是文件等到中国专利局来办理合同的延期手续。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注销手续当事人需要向专利局去办理质押合同的登记注销手续的情况有很多,而根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以下:(一)在期限内提前解除了当事人所拥有的质押合同的;其当事人需携带所拥有的解除协议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从解除质押合同的协议和签字之日开始,之后的七天时间内,向中国专利局去办理其所拥有的质押合同的登记的相关注销手续。(二)因主合同无效从而致使质押合同无效的;(三)专利权因无效或被撤销亦或是因为其他原因丧失的;当事人本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去办理质押合同的登记与注销手续的之前应在收到中国专利局的通知后,在七天时间内带着丧失专利权的证明和质押登记通知书去办理。(四)其质押期限到达届满的。当事人本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办理相关的质押合同登记注销手续的同时,携带持其拥有的合同履行完毕的相关凭证、文件以及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而在质押期限期满之后的15日内,合同的当事人不去办理注销登记的,则此合同登记将会被系统自动注销。有上述四种情况的,经过专利局的审核,向当事人发出质押合同登记注销的通知书,相应的质押合同从注销之日就没有法律效力了。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变更”及相关问题的简单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
      股权投资企业设立条件的具体要求人人都可以参与到股权投资行业,也可以成立股权投资企业以企业法人的形式进行投资活动。对于这种比较时兴的新型企业......


·一般逮捕后羁押到期怎么办
      一般逮捕后羁押到期怎么办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措施到期后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就需要就带强制措施,而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解除羁押措施......


·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关于遗产继承数额,其实也就是遗产继承份额,这是指各个继承人可以实际分得多少的遗产。实践中,对遗产继承数额的确定,对继承人来讲是很重要的,那究......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怎么算?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怎么算?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


·纪委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
      纪委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一、办案期限《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下称“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设定了很多办案的期限。......


·民法总则追诉时效新增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追诉时效新增的规定有哪些?针对民法通则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于已经变化了的社会形势,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逆向行驶有拍照吗?
      现在社会,我们国家的电子监控设备是越来越发达了,所以在交通道路上,如果存在着一些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是,需要受到严厉处罚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


·转发别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转发别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吗?转发为经允许也侵权。在未征得被拍摄者的同意下将别人的照片发布到网上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条:公民享......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


·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一、建筑工程发包给个人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


·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一、借条一般包括什么内容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