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移送审查起诉期限非羁押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一、移送审查起诉期限非羁押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适用非羁押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适用与严格慎重相结合;
  
  (二)保证诉讼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三)惩罚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结合;
  
  (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
  
  二、非羁押诉讼适用于哪些情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能保证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应当适用非羁押诉讼: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特殊群体
  
  1、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或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盲人、聋哑人或身体不适合羁押的残疾人;
  
  4、严重疾病患者;
  
  5、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1、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过当的;
  
  2、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的;
  
  3、共同犯罪中的从犯或胁从犯;
  
  4、犯罪后自首或立功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1、系初犯、偶犯,且主观恶性较小、积极退赃、有效控制损失或积极赔偿损失的;
  
  2、涉嫌过失犯罪,有效控制损失、防止危害结果继续扩大的;
  
  3、涉嫌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等案件,犯罪后主动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
  
  第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适用非羁押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犯罪行经查证属实;
  
  (二)未涉嫌其他重大犯罪;
  
  (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
  
  (四)其亲友、所在学校、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单位或组织具有监管、帮教条件;
  
  (五)没有毁灭、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或实施打击报复等行为;
  
  (六)不予羁押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险。
  
  第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非羁押诉讼:
  
  (一)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
  
  (二)涉嫌恐怖活动犯罪的;
  
  (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四)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的;
  
  (五)系累犯的;
  
  (六)主观恶性大,无悔罪表现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非羁押诉讼的。
  
  一般刑事案件到了移送审查起诉阶段的话,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处于被羁押的状态当中了,已经提起诉讼还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的这种措施,那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可能是患有严重疾病,孕妇属,于未成年人的这些特殊情况,虽然不对其进行羁押,但在法庭审判时,犯罪嫌疑人还是有参加庭审的义务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
      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公司收购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首先明确两个基本概念,通常来说,公司收购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两大类,实践中也不排除这两......


·过失杀人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杀人的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肯定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说到过失杀人的量刑上面,您知道我国法律中......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
      在当代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的事情都会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管理,就像工伤这一部分的事项会制定相关的认定办法,对于工伤认定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


·虚假出资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虚假出资的行政处罚是什么一、虚假出资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二百条、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公司股东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


·投标保证金少交了怎么办
      投标保证金少交了怎么办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而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所以在招标投标这个过程中显得尤为关键。但......


·哪些行为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哪些行为会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哪些行为会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醉驾五年有宽限吗?
      一、醉驾五年有宽限吗?驾驶证只要是被吊销五年的没有任何的宽限,只能等到五年以后再考取。1、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禁驾。2、醉驾驾驶营运机动......


·南康大窝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康大窝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国家对城市的改造和农村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的不断发展,我们现在经常会遇到征地及拆迁的事宜,这关系到城镇居民......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


·怎么样进行网络诈骗的预防?
      怎么样进行网络诈骗的预防?网络诈骗在我国是经常发生的犯罪行为。很多人因为疏忽大意都上当受骗,给自己和家人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即便如此,网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