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么?如果因没签劳动合同而要索赔时,则需收集好相关证据。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了这方面的内容。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么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能会不支持双倍工资;但是经过再起诉到合肥法院,判例认为诉讼时效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起算。所以即使仲裁委以超过诉讼时效不支持双倍工资,起诉到法院后也会支持。
  
  2、没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没有缴社保、加班工资、年休假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没有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资、未放年休假的,可在劳动仲裁时一并主张。
  
  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收集证据?
  
  第一,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通常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第二,在收集那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时,要掌握取证的实务技巧,并且在取证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打草惊蛇。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而此时要是劳动者是因为单位的一些违法行为而辞职的话,那么同时也是能要求单位进行赔偿。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安申请交通事故批捕范文是怎样写的
      一,公安申请交通事故批捕范文是怎样写的申请批准逮捕书,具体的书写需要自己结合实际的情况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充分的解释,犯罪的动机,以涉及的违......


·绩效工资怎么扣 公司有权扣绩效工资吗
      绩效工资怎么扣,公司有权扣绩效工资吗?绩效工资一般是按照工作的要求和制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扣除,公司有权扣除但是不能随意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


·好意施惠对第三人侵权赔偿吗
      好意施惠对第三人侵权赔偿吗好意施惠对第三人侵权虽然是从善意的目的处罚,但对于施惠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好意施惠第三人损害赔偿金......


·终止劳动关系补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在当今社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现在很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已经通过我国的法律法规来进行保护,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无缘无故......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应注意哪些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大多数购房者所购买的商品房都是期房,这就表示购房者要在交了购房款后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收房。那么,购房......


·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员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意外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意外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一、私募基金可以对外借款吗私募基金是不可以随意对外借款的。1、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


·监护的法律规定
      监护的法律规定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


·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受到什么处罚一、身体条件有变化仍开车会受到什么处罚身体条件有变化不适合开车仍开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