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遭遇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

一、遭遇开发商延迟交房怎么办?(一)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二)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损失除商品房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如果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经购房者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样的,购房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付款的,开发商也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购房者在开发商延期交房后给了3个月宽限期,开发商仍然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以退房并让开发商赔偿自己的损失。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是开发商逾期交房呢?(一)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和在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外,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没有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开发商肯定要按合同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二)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和合同里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开发商却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告知购房者,开发商同样要承担逾期违约责任。(三)在交付房屋时,如果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有特别约定的,可以退房。没有约定的,就按开发商逾期交房处理,直至达到使用条件为止。(四)购房者和开发商如果就房屋交付的条件签订了补充条款。有特别的约定。如果没有达到约定的条件。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责任。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属于对购房者违约的一种行为,此时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往往违约金或者赔偿金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作出,若是没有约定的话,则也可以根据当地房管部门公布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租金标准确定。至于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往往是在经催告之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不能交房的,那么才能要求退房,同时解除购房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办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办公司需要手续和证件: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授权书及申请)。2.确定公司住所(房屋产权或租房协议)。3.形成公司章程。4.刻私章(股东)。5.办理验资(......


·发生同居纠纷如何处理
      建立同居关系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样的关系是对自己不负责的一种行为。实践中,男女之间发生同居纠纷的案例比比皆是,那么在遇到这种纠纷的时候,......


·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哪些
      专利申请的原则包括哪些专利想获得保护就要进行专利申请,而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不仅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文件材料,同时还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究竟专......


·我们大家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在工作方面的事情都是非常关心的,现在的我们也有很多人是在公司当中上班的,对于公司当中上班的人来说都是需要对公司方面的问题有了解的。公司......


·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


·询问笔录格式具体是怎样的?
      在警察审问犯罪嫌疑人时,要一边审问,一边做记录,这个记录是要记下犯罪嫌疑人所说的话以及警察询问的问题,这个笔录也不是随便写写就可以的,它会变......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商标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1、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再在与受让商标核......


·一、醉驾交强险民事赔偿部分保险公司是否担责?
      一、醉驾交强险民事赔偿部分保险公司是否担责?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


·司法鉴定向法院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在案件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专业性问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这时候,如果法院没有强制要求司法鉴定,而当时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离婚协议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
      离婚协议前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对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对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可以追回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连带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连带债务人每一成员都有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义务。换言之,每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