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的范围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的范围依据是什么?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医疗费是指治疗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损伤或损伤引起的疾病,是身体复原所花费的医药费和必要的治疗费用。与治疗事故损伤无关的医疗费一般不予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创伤而引起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损伤与其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法医鉴定意见予以适当赔偿。二、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及限额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交强险主要赔偿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主要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无责任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交强险是我国实行的机动车强制保险,主要强制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进行赔付。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付是有限额范围的,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赔付范围,那么是不可以进行赔付的,有关交强险中医疗费的赔偿范围在相关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来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醉驾执行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执行标准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


·委托中介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委托中介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市场上有很多股权的转让都是委托中介公司办理的,股权的转让对于一个公司或者股东来说都是非常细致的事情,我们......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一、未离婚分居一方所负债务是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车多久能提?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车多久能提?交通事故有人伤车30天的时间能提,交警扣车的时间,最多通常为30天左右,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交警现场调查......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应符合什么条件?
      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应符合什么条件?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度。所以在广大农村,为了确认土地的使用权,需要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但是......


·检察信息公开主要作用是什么?
      关于信息公开制度我们现在可以看到,不止是政府信息在公开,检察机关和法院关于一些信息也要公开,针对这一行为,使我们公检法机关的工作更加的透明化......


·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近年来,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学校作为国家教育培训机构,其安全自然也被受社会关注。然而国家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


·销售方式
      销售方式应当要求置业顾问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而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


·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要哪些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
      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要哪些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各金融机构要求完全相同。具体要求如下: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并罚原则是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并罚原则是什么?治安处罚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是“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其中,又以并科原则为主,以限制加重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