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时贷款房产如何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离婚时贷款房产如何分割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3)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是平分房屋。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综上所述,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是贷款购买的所留下的剩余房贷,即使在夫妻感情破裂婚姻即将到达离婚诉讼阶段,这些剩余房贷也将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由夫妻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债务继续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处罚吗
      限期拆除属于行政处罚吗?行政法规中的责令限期拆除,既是是行政处罚,又是行政强制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管理中一种纠错或法定强制行为。限期拆除在定......


·一、丈夫包办婚姻怎么回事,可以申请离婚吗?
      一、丈夫包办婚姻怎么回事,可以申请离婚吗?丈夫包办婚姻是没有充分的感情基础的一种行为。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如果因为男方的秉性脾气、包办婚姻等导......


·申请认定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认定工伤需要哪些材料工伤职工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里边有专门处理工伤认定的部门,公司给交了有工伤保险的,去参保地的相关......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一、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什么?1、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


·惩罚性赔偿损失的特点有哪些?
      惩罚性赔偿的特点有哪些?惩罚性赔偿是指商家对消费者遭遇的除实际所遭受的损害以外进行额外赔偿,从而遏制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权利,如知情权、公平交易......


·行贿与索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一、行贿与索贿的本质区别是什么?行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不正当利益”,既包......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建成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0000元......


·我国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对于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质量永远是建筑等工程的最重要因素。因此,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国对于工程施工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行贿行为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贿行为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科技发达的现在。科技的发展,也只能降低事故的发生率。但故意性质的医疗事故,若得到卫生部门的......


·离婚财产忘记分配怎么办?
      离婚财产忘记分配怎么办?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以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