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扶养费其实也就是指对孩子的抚养费,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在离婚的情况下只能由一方实际来照顾子女,而另一方就只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此时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孩子扶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夫妻双方原则上各承担50%,但由于孩子随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现出来就是对方支付抚养费的50%给抚养孩子的这一方。生活费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依据,教育、医疗凭票据结算。如果有年满18岁的子女,但由于还在接受高中教育,无法独立生活,所以还是有权要求父母承担教育、生活、医疗等费用。《婚姻法》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
  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自愿协议离婚的,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包含了孩子抚养费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种情况下,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实际上还是以协商为主,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针对“如何索要孩子抚养费?”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参照此规定,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通过判决书的形式来确认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费的承担约定,法院判决是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如对方再不主动履行,你可依据此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成,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诉索要孩子抚养费。必须要考虑到实际的情况,结合家庭的情况计算出来的抚养费,才会是比较合理的。而在离婚之后如果出现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则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时候,也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抚养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续展商标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续展商标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不等;商标......


·醉驾后交警队什么时间移交检察院根据我国国家的道路
      醉驾后交警队什么时间移交检察院根据我国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进行醉驾的执法人员将会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同时进行拘役以及罚......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范本
      汽车货物运输合同范本该如何写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人们所要运输的货物不断增多,其中汽车运输占了一部分,为了更好的完成这项运输任务,人们需要签......


·公司债券如何发行的?
      公司债券如何发行的?一、公募债券(专业名“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1、“大公募”全名“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名字太长,现......


·一、十级工伤最低理赔多少钱?
      一、十级工伤最低理赔多少钱?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


·承包经营权属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的性质是啥
      承包经营权属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的性质是啥承包经营权是公民个人或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于集体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一、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如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原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种类有哪些
      原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法律规定构成累犯的要被从重处罚。而我国的累犯具体分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他们的构成条件是不太一样的。那么您知道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内......


·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一、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书写离婚债务协议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