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商业秘密侵权责任都有哪些

商业秘密侵权责任都有哪些,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由监管部门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一万至二十万的罚款。除此之外被侵权单位或个人有权提出制裁。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下面详细介绍一下侵犯商业秘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商业秘密侵权责任都有哪些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十种主要的民事责任,对于信息的侵权责任可以适用六种主要的责任: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排除妨碍、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停止侵害、损害赔偿。其次是行政责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以进行查处,对确认侵权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包括(1)责令停止侵权;(2)根据情况处以1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3)处理侵权物品。对侵权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视为新的违法行为,从重予以处罚。最后可以是刑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综上所述,涉案情节严重的除了应当承担的罚款以外还有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在确定法律责任之前需要确认是否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因此在维护商业秘密的同时应当充分掌握侵犯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没有结婚证能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吗?
      没有结婚证能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吗?可以,孩子是你们共同的,虽然你们不是合法的夫妻,有责任和义务去抚养孩子扶养费用标准什么呢父母离婚时,......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做司法鉴定吗
      医疗事故鉴定后可以做司法鉴定吗?一、医疗事故鉴定后可做司法鉴定的内容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二、委......


·工程质保期协议怎么写?
      工程质保期协议怎么写??工程质保期协议怎么写发包人(全称):?????置业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


·赌博罪公安追缴赌资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赌博的性质十分的恶劣,不仅会使人家财散尽,还很有可能使人走向犯罪的深渊,最后万劫不复,希望您引以为戒哦。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


·逮捕通知书法院多久会收到
      一,逮捕通知书法院多久会收到如果是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开庭,一般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长的可达一年多。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50年,这与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产权规定都是不一样的。50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那......


·短期暑假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
      短期暑假工要不要签订劳动合同?|一、暑假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的劳动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暑假打工的学生......


·犯诈骗罪如何处罚,诈骗犯罪怎么量刑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


·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有的夫妻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可能法院会驳回请求或者判决不准离婚。而日后当事人又有可能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您知道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


·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咋办?
      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咋办?管辖权异议上诉被驳回,可以上诉处理,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


·专利权入股变更手续是怎么规定的
      专利权入股变更手续是怎么规定的?1、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2、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