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逆向行驶造成车祸负全责吗?

逆向行驶造成车祸负全责吗?
  
  ?逆向行驶造成车祸负全责吗
  
  
  一般发生车祸后,如果其中一方有逆向行驶的过错,那么应该等交警到场,对其逆向行驶进行处罚,可是这不是判责任的必然结论。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这与事故如何处理没有必然联系,发生事故后,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由此可见如果发生了车祸,其中的一方是逆向行驶的,那么逆向行驶的司机,就要负全责,这是非常合理的,因为从逻辑上来讲,逆向行驶是在一个单向道上出现了两种方向,这会给两位当事人留下很少的时间去反应接触,那么就会有极大的可能发生车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连带责任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但是,还是......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吗
      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吗一、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吗强制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执行程序的设置其目的在于保护和实现债权人的私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撤资是可以撤的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撤资是可以撤的吗?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个股东撤资是可以撤的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撤资的。主要原因如下:根据......


·一、买卖不破租赁转租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买卖不破租赁转租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1、买卖不破租赁转租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看原租赁合同中对转租的约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


·如何处理大学生打群架?
      我们您都知道,打架斗殴不仅扰乱社会秩序,也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甚至要中影响到生命,我国对于街头打架斗殴行为一直是严惩不贷,大学生是当代社......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标准一级伤残标准(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


·报关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报关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商品进口或者出口,都需要通过海关进行检查,需要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


·一、建筑劳务派遣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建筑劳务派遣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劳务派遣单位只能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而不得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其他的组织形式设立。2、劳务......


·对于注册资本的钱归谁?
      对于注册资本的钱归谁?一、对于注册资本的钱归谁?是属于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用于,公司需要用注册资金进行经营活动,但不得抽逃公司的出资,......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可该如何处理
      对于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果,其实受伤职工本人会表示不服,而作为用人单位也是有不认可认定结果的时候。那实践中,要是出现工......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