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诉讼是当庭宣判吗?

我们都知道宣判民事案件需要起诉、立案、审查等几个步骤,而能否当庭宣判就取决于这起案件适用的程序。一般来说采用普通程序的民事案件几乎不会当庭宣判,基本上是择日宣判;而对于那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民事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因而能够达到当庭宣判时效的。下面就让律图网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民事诉讼是当庭宣判吗的相关知识。一、民事诉讼是当庭宣判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除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当庭宣判的以外,应当当庭宣判。因此,只要法庭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且没有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存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都应当当庭宣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当庭宣判。适用简易程序是指: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简易程序要简单的多,因此,实际上简易程序就是普通程序的简化,即将普通程序中一些繁索的程序予以简化或者合并,使诉讼程序更加简洁适用。2003年1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简易程序规定》开始实施,该解释对简易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该内容是《简易程序规定》新增加的内容,充分体现出在简易程序的适用方面对当事人处分权的尊重。根据《简易程序规定》第3条的规定,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二、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这是因为,对于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需要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需要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与开庭传票,一次公告就需要六十天,而我们整个简易程序的审限才三个月并且不得延长,因此种类案件不适合用简易程序。2、发回,重审的。发回重审的案件往往在事实认定或者诉讼程序方面存在错误,为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不适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该类诉讼因涉及到人数众多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因此,不适宜适用程序较为简化的简易程序进行审理。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应当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民事案件,其生效裁判均确有错误或者生效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此时,从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公正审判的角度,不得再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法应当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属于非诉讼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只能审理诉讼案件,因此,不得适用简易程序。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由此可见,民事案件是当庭宣判的吗要取决于采用何种审理程序。如果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像离婚诉讼,就能够当庭宣判,但前提必须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然就需要法院择日宣判。而对于择日宣判的案件法院并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限,是由主办法官酌情安排的,只要不超过法定期间就符合规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伤鉴定完以后以拿到赔偿金的程序是:
      工伤鉴定完以后以拿到赔偿金的程序是:1、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2、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


·动迁房产律师费用是多少?
      动迁房产律师费用是多少?1000000元以下部分4%40000元1000001元至500万元部分2%80000元5000001元至1000万元部分1%50000元10000001元至5000万元部......


·刑事辩护过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辩护过程是怎样的?刑事辩护需要遵守委托辩护律师→律师了解案情→书写辩护词→提交辩护状→当庭辩护的流程,律师应当掌握的信息:1.委托......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几分?
      酒后驾驶机动车扣几分?只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


·协议离婚抚养费反悔如何处理?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以及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而后离婚的方式。离婚协议中需要约定的内容就包括子女的抚养费这一项,在约定之后如果......


·哪些财产处分行为是无效的?
      哪些财产处分行为是无效的?一,什么是财产处分行为?财产处分行为是指直接发生财产权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财产处分行为的结果是使权利的移转,权......


·酌定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酌定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酌定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以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为标准划分的量刑情节类型^量刑酌定情节主要包括:犯罪动机、犯罪目......


·县城取保候审期间能到市里吗
      可以。但是必须到居住地的派出所去申请,派出所同意后,方可离开县城去市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法人章不备案有法律效力吗?公章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在一些正规的单位办理业务时都可以遇到在票据上盖章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在办理银行业务,去......


·一、醉驾6个月5年之后可以重新考驾照吗?
      一、醉驾6个月5年之后可以重新考驾照吗?醉驾6个月5年之后可以重新考驾照的。重考的时间是从上次被吊销驾照之日起计算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


·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应该怎么保护商业秘密关于商业秘密对企业的重要性,相信已经不用我们在过多强调了吧,由此企业也才会更加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但是实践中,企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