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社会救助办法都包括哪些要素?


  对于社会的相关福利,有些人可能不是特别了解,那么今天小编认为就有必要来讲述一下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都有哪些内容?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社会救助的,一般是救助在社会当中生活比较困难的家庭以及个人,具体看下文。
  
  
  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应该是以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为基础。
  
  
  一、社会救助办法的整体概括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经济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其他救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遵循社会救助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制度相衔接,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五条社会救助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平台,整合优化社会救助资源。
  
  
  二、社会救助办法该怎样实施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社会救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合理确定社会救助标准,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经济困难家庭公平享受社会救助资源。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部门之间社会救助信息资源共享。第九条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统一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申请窗口,畅通申请和受理社会救助渠道。第十条经济困难家庭申请社会救助时,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求助。接到求助的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受理,需要转交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接办。
  
  
  三、社会救助办法的相关细则
  
  
  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办理流程、时限等。第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明确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为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实施提供保障。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主动发现并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提出救助申请。对按照规定给予各项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特殊家庭,应当采取多样化的救助措施。第十三条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调查核实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核准并公示。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救助应当逐步实行属地化管理,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来常住人口在居住地申请社会救助。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得将任何群体、家庭和个人认定为社会救助对象。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综合考核机制,科学评价社会救助工作绩效。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在了解过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以及规定之后,我们能够了解到国家对于那些没有刑事行为能力,甚至是没有能力在社会上生存的那些家庭或个人,我们国家就会出台了社会救助的相关办法,如果想了解更多内容,请随时咨询小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上海买房子社保吗?
      上海买房子社保吗,几年才可以2年。购房条件:1.购房者必须已婚。2.购房者原先在上海无房3.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可行
      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可行一、民间借贷合同约定违约金是否可行民间借贷能否约定违约金,对此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法院处理这类......


·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
      工程质量条例有哪些规定?建设工程是发展国家实力的基础性工程,关系着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质量不达标,很可能发生工程事故。我国相关规定......


·私了的话对方肇事逃逸多少钱?
      私了的话对方肇事逃逸多少钱10级伤残一般赔偿6.6万元伤残赔偿金,4000元左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赔偿金按级别递增。私了是在民事纠纷的角度的处理办法,......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原因,立遗嘱是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需征得他方的同意。2.遗......


·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消费者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的,首先可以与商家协商处理,可以退换货或者是和解赔偿;如果商家不同意协商的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者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


·还清马鞍山贷款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还清马鞍山贷款他项权证如何注销?还清马鞍山贷款他项权注销他项权证的解决办法是,需要个人贷款还款凭证、个人贷款结清单去撤销抵押。然后带上房产......


·老人去世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去世后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


·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计算公式什么样
      一、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


·走私属于犯罪吗
      属于,走私罪认定标准为:(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3)未补缴应缴税额;(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


·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
      经济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有哪些?经济随着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经济合同的管理已经在我们企业的工作中是显得很尤为重要,为了更好的保护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