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企业的兼并的法律制度

企业的兼并的法律制度
  
  企业兼并的原则
  
  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及1989年体改委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把企业兼并的原则作了规定:
  
  第一,要以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为指导,使资产向合理流动。
  
  第二,应遵循自愿、互利、有偿原则。在竞争过程中实行优胜劣汰,不使用行政命令强制阻挠。
  
  第三,注重实效,优化产业、产品和企业组织结构为标准,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和企业发展。
  
  第四,除国家另有规定,不受地区、所有制形式、行业和隶属关系限制。
  
  第五,既促进规模经济效益,又防止形成垄断,有利于企业竞争。
  
  第六,妥善处理职工安置,维护社会稳定。
  
  企业兼并应遵循的法律文件
  
  1、1992年7月23日,国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6条规定了“企业享有联营兼并权,企业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可以兼并其他企业。”
  
  2、1989年体改委等部门《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对企业兼并的原则、形式程序、资产评估作价,职工安置以及财政税收管理均作了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3、1994年起施行的《公司法》第182、183、184条有关“吸收合并”条款,适应企业兼并的程序和债权债务的处理。
  
  4、财政部关于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和有关银行贷款和利息处理的通知,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关于鼓励和支持18个试点城市优势,国有企业兼并困难国有工业生产企业后有关贷款及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就有关兼并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作了原则性规定。享受免除利息,分年还本。优势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兼并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经银行核准,可免除被兼并企业原欠贷款利息等等。
  
  5、国家经贸委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企业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对企业兼并、出售、有关国有资产组织管理、评估程序及办法作了详细规定,对于正确掌握国有资产的价值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二、企业破产的原因(破产界限)
  
  概述
  
  破产原因是适用破产程序所依据的特定法律事实。它是法院进行破产宣告所依据的特定事实状态。按照现行法律,它也是破产案件受理的实质条件。
  
  概念
  
  指认定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即引起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
  
  判定标准
  
  1.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 — 现金流量标准
  
  2.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 — 资产负债表标准
  
  3.停止支付 —————— 外在行为标准
  
  构成要件
  
  不能清偿(或支付不能):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已到清偿期;是金钱或可以金钱评价的债务;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偿还.
  
  债务超过(或资不抵债):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债务不论是否到期。
  
  停止支付:是债务人依主观意志作出的外部行为,非财产客观状况;包括明示、默示等各种行为;对到期的金钱债务停止制度;持续一定期间
  
  特点
  
  (1)它必须是实际存在的事实状态。
  
  (2)它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状态。作为破产原因的法律事实,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复合的。
  
  各国关于破产原因的立法通例,是采用单一规定,即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唯一原因。而破产法第2条第1款采用了复合规定和单一规定并存的方式。
  
  复合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无力偿债,国际上也称作“非流动性”,又称“现金流标准”,其含义是“债务人已全面停止偿付到期债务,而且没有充足的现金流量偿付正常营业过程中到期的现有债务”。无力偿债的认定,不以债权人已经提出清偿请求为必要条件。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又称“资不抵债”,国际上称作“资产负债表标准”,主要是指企业法人的资产负债表上,全部资产之和小于其对外的全部债务。这一标准的依据是:资不抵债即表明遇到财务困难。但是,由于这一标准依赖于受债务人控制的资料,因此,采用资产负债表标准有一定的局限性。
  
  在能够证明企业同时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时,企业有充分理由适用破产程序。此时,如果企业管理层既不申请破产,又不采取积极措施对企业实施拯救,造成企业财产流失,甚至实施导致企业责任财产减少的资产处分或个别清偿的行为,致使债权人权益受损,相关责任人员应当依照破产法第125、128条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单一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以“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替代“资不抵债”作为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列的条件,是对后者的一个限定。根据这一限定,一时不能支付但仍有偿付能力的企业不适用破产程序。
  
  本项标准代表了破产法起草的一个指导思想,即鼓励适用破产程序,特别是再建型的破产程序(重整、和解),以积极清理债务,避免社会中大量的债务积淀和资产闲置,并减少企业长期困境下的道德风险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此外,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其破产重整或者清算。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合伙企业法第92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这些也属于单一规定。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的发展面临着中小企业破产兼并的可能性,在两种方式的调整中小企业的存在也是有效办法,同时也减轻相关负责人的经济与思想压力。当需要注意的是兼并与破产的办理过程有所差异,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办理时应提前进行向专业人士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2婚老人去世与养子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2婚老人去世与养子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老人再婚时如果双方子女均已成年,那么各方子女均不与对方形成有抚养教育权利义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即老人......


·劳动关系终止还是解除如何认定?
      现实生活中,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关系解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关系面临终止或者接触的情况,企业......


·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都有什么
      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都有什么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购销合同是我们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合同,这类合同的一般都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我们掌握了这种合同的格式,那么我们在......


·确定诉讼标的的依据是什么?
      确定诉讼标的的依据是什么?通过诉讼的对象来确定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每个诉讼都有特定的......


·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
      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一、车辆损失鉴定怎么进行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


·一、醉驾车被扣了罚金交了怎么取车?
      一、醉驾车被扣了罚金交了怎么取车?1、醉驾后扣车取车的流程是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等这些材料直接到交警队取车就行了。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


·家里丢钱报警警察管吗
      管,家中丢钱属于“入室盗窃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人的报案,会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开始初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


·一、夫妻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判罚?
      一、夫妻隐匿转移财产怎么判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外地身份证丢失要补领。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