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有没有规定?

新公司法认缴期限有没有规定?没有规定。股东应该按照在章程中的约定的期限缴资。约定的期限应该合理合法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指在公司登记注册时股东可以不实际缴付或只实际缴付部分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公司注册资本是50万,根据最新2013年3月1日政策,无论1个或者多个股东,都可以选择在首期出资0万(即不出资),只需在承诺的期限(根据章程规定,股东自行设置时间)一次或者分次缴足注册50万即可。注册资本认缴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正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股东自己约定,于是有些创业者就认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不是越长越好呢,其实不然,因为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是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例如:你在章程里设置为2年,那么股东就要按约定时间内把资金到位。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注册资本认缴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实行认缴制也相应配套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公示系统如实公示认缴、实缴额,便于公众查询。假如别人与你签订大额经济合同前查到你公司实缴额较少,那么人家可能会怀疑你的实际履约能力,也许合同就签不了,生意就黄了。认缴资金也并非越多越好,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出资,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可以在约定出资期限届满前做注销登记。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 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股东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综合上面所说的,公司法的认缴主要就是针对于公司的股东出资的资金,对于这个资金一般是要按照公司的内部来进行决定,而且几方是可以签订认缴的合同书,什么时候可以进行认缴,这样几方的权益都会受到保障,违法的那就会赔偿对方的损失。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一、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公证存在哪些情形的不予公证?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


·一、离婚财产有争议应该怎么解决?
      一、离婚财产有争议应该怎么解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编制内聘用合同到期相关规定有哪些?
      编制内聘用合同到期相关规定有哪些?编制内聘用合同到期相关规定有哪些?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两种,签订聘用合同的双方产生的是劳务关系,受专门的法规......


·产品注册商标流程
      产品注册商标流程注册商标与普通商标最大的区别就是注册商标经过认证,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普通商标则不会。而普通商标要想成为注册商标的话,则......


·离婚抚养权成年的孩子如何判?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夫妻在相处不愉快的情况下作出了离婚的选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划分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便成为双方要协调的重中之重。......


·一、合同未解除出租人再出租怎么处理?
      一、合同未解除出租人再出租怎么处理?可以直接诉讼处理,出租人显然是构成了违约情况,具体情况如下:(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一、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


·工程质量返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许多商品,如果过期或者说质量发生一些问题的话都会被厂家招回重新处理。同样的,我们国家的工程质量也是,如果不合格的话也会被返工。但是您对于这个......


·只有临时牌照是否可以上高速公路
      只有临时牌照是否可以上高速公路公民在实际购买了机动车之后,还需要办理相应的牌照才行。而办理牌照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时候,还是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在......


·军人退伍安置费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退伍安置费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


·一、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双方自行协商的,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