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人伤交通费怎么算比较好?

行人伤交通费怎么算比较好?
  
  一、行人伤交通费怎么算比较好?
  
  (1)计算交通费的时间标准:包括当时前往医疗机构就医的交通费用和后来转院的交通费;
  
  (2)计算交通费的人员标准:包括受害人本人的交通费和必要陪护人员的交通费;
  
  (3)计算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标准:根据实际发生用于交通的费用计算;
  
  (4)计算交通费的票据标准: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家承认的能够作为报销凭证的税务发票和收费收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计算交通费的一般赔偿标准: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车旅费标准支付。
  
  【律师提示】
  
  ①交通费的审核十分苛刻,不仅要求要有正式票据,而且要求有关凭据与就医地点、事件、人数、次数相符合。
  
  ②由医生到受害人处出诊的交通费,已经纳入医疗费的,从医疗费中赔偿;未计入出诊费(医疗费)而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应按交通费赔偿。
  
  ②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在前往治疗或转院中使用私家车作为交通工具的,应赔偿其正常的实际支付的费用。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综上所述,人受伤后交通费的实际发生情况会根据在受伤以后所需要用于的交通的费用来进行计算,而计算交通费的票据是要收好的,这样才能有依据去主张交通费,而且凭据也应该和就医的相关信息和次数是相符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武汉亲子司法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亲子鉴定对于正在处于离婚期的夫妻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孩子是否是男方亲生是造成离婚的根本诱因。但是各地关于亲子鉴定的费用要求都是不同的,就拿......


·商标续展法条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续展法条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


·行贿未批捕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一、行贿未批捕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行贿未批捕取保候审的规定是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


·工伤残疾怎么赔偿
      在工地工作的工人很容易发生事故,就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因为工伤,从而导致身体残疾。但是面对这样的状况,公司应该对工伤残疾的员工赔偿应该怎么计算......


·比较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
      比较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


·离婚后不让探视子女咋办
      离婚后不让探视子女咋办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


·2023年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最高......


·商标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在之前的经济发展中,我们多以不动产作为担保质押,随着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动产、权利的担保融资地位也逐渐得到发......


·总分公司之间订立合同是否有效
      总分公司之间订立合同是否有效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


·设立居住权只签合同可以吗?
      不行。根据《民法典》第368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我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