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案件管辖移送次数是否有限定

民事案件管辖移送次数是否有限定民事案件管辖移送次数是有限定的。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案件的审理不仅仅需要满足审理的条件,同时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涉及到的管辖权等等,决定案件的审理是否需要进行移送管辖。一般情况下,移送管辖的案件是由于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没有审理的权利,需要更高的人民法院进行侦查审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需要辞职怎么办?
      我国法律不予许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故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在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可以续签,或者随着劳动合同的结束而终结劳动......


·哪些人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五种订立遗嘱的方式,当其中针对不同的方式,要想所订立的遗嘱有效,那就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来操作才行。其中就要求需要有遗嘱......


·入室盗窃会不会判刑啊?
      一、入室盗窃会不会判刑啊?入室盗窃是会被判刑的。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


·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多久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轻微伤一般多久理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


·非员工工地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


·员工在未签订合约情况下离开情况
      员工在未签订合约情况下离开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职务作品有什么法律规定?
      职务作品有什么法律规定?职务作品有法律规定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


·醉驾新规会施行吗?
      醉驾新规会施行吗?2018年酒驾处罚新规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交规具体内容:如果酒驾被查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暂扣驾照6个月,如果......


·最高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
      最高额抵押的特征有哪些?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不用赔偿的条件有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合同的成立未生效想解除可以吗?
      合同的成立未生效想解除可以吗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