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无驾照肇事逃逸将受到怎样的处罚?

无驾照肇事逃逸将受到怎样的处罚无驾照肇事逃逸有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二、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是什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三、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1,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2,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3,若构成犯罪,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积极赔偿损失可能量刑时会得到从宽。补充:若没有逃跑,肯定不构成犯罪。现在只有尽量认错了,处理好的话很有可能也不会被起诉。驾驶证是开车的基本凭证,需要驾驶员通过考试合格才能获得的,这是对驾驶员的生命保障,同时也是对于人们的生命安全等等进行管理。没有驾驶证的人员,按照要求是不能开成上路。如果被查出无证驾驶将受到严厉的处罚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股权质押与质权人的自身利益相关,因此由于股权质押的担保力不同,那么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吗?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熟悉,甚至对......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有必要进行吗
      国有股权转让评估有必要进行吗?一、国有股权转让评估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转......


·借款合同即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借款合同即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借款合同即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怎么理解呢,借款合同其实就是借款的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急需用钱,就只好向......


·对于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需求的
      对于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需求的。近年来,关于租房纠纷的事情也很多,这就需要我们在租房的时候要通过合同和房东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需要多久?公司注册是需要注册资金的,而且有的公司注册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当然,办理公司注册是需要时间和流程的,那么公......


·怀孕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怀孕遭辞退如何要求赔偿
      虽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对于怀孕的妇女原则上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刚好遇到劳动合同到期了。那么在这样......


·请问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办吗
      请问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办吗我们都知道夫妻在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是要进行财产分割的,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则相关的财产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分割就可以了,......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多久能判?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认罪了5个月的时间能判,在看守所五六个月才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


·什么是海关行政复议申请人
      海关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海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依法向海关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海关行政复议......


·商标续展需要代理公司吗?
      商标续展需要代理公司吗?并不一定需要代理,但可以代理办理。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


·抽逃出资后担保判决是怎样的
      抽逃出资后担保判决是怎样的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影响到交易相对人的正确判断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