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金融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事由有哪些?

金融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事由有哪些?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3、义务人认诺。即义务人对权利人作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这种表示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定,使诉讼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以口头或书面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债务等义务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皆构成认诺。当事人发出公告的情况下,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中断一般是由于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是所作出的义务在履行时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导致的,公告显然是使有关义务的履行发生变动的一个因素。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中断后,应当在再次进行判决后重新计算。二、诉讼时效中断与诉讼时效中止的区别诉讼时效期间中断和中止的相同之处是,二者都是在时效期间届满前因一定的法定事由发生而产生阻碍诉讼时效完成的效力。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金融借款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方法有很多,一般可以利用债权人发出义务履行变动的情况就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另外,直接起诉金融借款合同违约也就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意义是比较明显的,可以对诉讼时效已到期的相关案件重新进行起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胜诉后或胜诉前责任举证分配在法院所受理的撤销权案件中,实际上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权人的债权已到清偿期,法院判令债务人偿还欠......


·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


·在我国买房子合同是盖建筑商的章吗?
      在我国买房子合同是盖建筑商的章吗?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买卖双方订立的,开发商或代理商做为卖方一般为企业,因此企业就应当盖企业章、法人代表签字或......


·万洋高速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万洋高速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在实际中,由于建设高速公路,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征收土地必然会涉及到被征地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补偿......


·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特点有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人大代表的权利代表享有下列权利:(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


·如何确认违法分包?
      如何确认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指:(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


·逾期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
      逾期付款要承担什么责任(一)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第4款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


·工程合同里课征违约金不得超过多少?
      工程合同里课征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多少?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


·贵阳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为了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好的应用,我国还专门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每个地方的量刑标准都......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
      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一、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什么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