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淄博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淄博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公式: 2017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工伤死亡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综上所述,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状况都有所不同,所以在进行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当中会根据所在地来进行确定,而且工伤赔偿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确实属于工伤情况的那么都是可以进行赔偿的,不同的受伤情况受伤标准都有所不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自己在公路上摔伤是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在公路上摔伤是交通事故吗?自己骑车摔伤不算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1、死亡1人或者重......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问题还需要处理,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组来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事宜,如果在一定期限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就......


·工伤保险比例
      工伤保险比例1、关于行业差别费率及其档次确定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


·在到工作单位工作之前
      在到工作单位工作之前,员工会和工作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协议,在劳动协议上面是规定有日期的,那么如果员工合同到期了,员工在提前30天通知了单位,单位......


·代位继承有怎样的法律特征
      代位继承有怎样的法律特征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


·在法律上加盟商如何维权
      在法律上加盟商如何维权因为加盟商在商场中属于弱势群体,所以经常会被别人侵权,这就牵扯出了加盟商如何维权的问题。关于加盟商的问题,我们国家的法......


·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比例是多少相信您对于建筑工程质保金这个概念一定很陌生,很多人将质保金与保修期的概念相混淆。其实,二者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质保金按......


·一、深圳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农历正月
      一、深圳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加班的,应该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300%的加班费;其余四天单位安......


·职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
      职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向用人单位办理退休缺劳动合同的请求,就社会实际情形来说,不少劳动者提出的退休请求一般都会被用人很单位受理,但是也不......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换人吗?
      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可以换人吗?可以换人,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大学生在毕业后都面临一个找工作的问题,而大多数大学生可能都会选择进入公司或者企业实现自己的梦想,进入企业就必须要签订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而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