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二次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二次酒后驾驶怎么处罚?酒后驾驶是严重交通违规行为,不仅要罚款扣分,醉酒驾驶的还构成刑事犯罪。二次酒后驾驶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第二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喝酒后依旧开车到国道上行使的公民,无外乎都存在同一个特点,那就是都认定并不会运气坏到刚好被那些巡查的人发现。但是我国目前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查出力度是十分的高的,并且酒后驾驶会增加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故此建议不要行使此类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解除婚姻关系要什么条件?
      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其实也就是要离婚,这不是不可以,但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您是否知道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应具备......


·楼顶高空坠物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楼不存在高空坠物的可能,故而是不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的,但是若楼顶高空坠物发生,相关的责任主体,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


·一、不签劳动合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随时离职可以吗?不签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离职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


·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
      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一、农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应该如何分配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哪些情况离婚时可要求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哪......


·九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内容是什么样的?
      九江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内容是什么样的?想要知道政府工作的动态,最好的办法便是去政府的相关网站、报纸等地方去看,当然如果自己想知道的相关的政......


·侵权损害构成要件有几个方面?
      侵权损害构成要件有几个方面?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


·以最大权利来起诉抚养费该怎么办
      以最大权利来起诉抚养费该怎么办原告就是被告,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第一,孩子的户口......


·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什么?刑诉法解释第390条的内容是: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


·加班和请假工资发放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加班和请假工资发放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


·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的话,首先得有注册地址,这时可以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确定办公场所。租房就要和出租方签署租房合同,那么注册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