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况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12种: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一、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裁决要旨】虽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并获得批准,但......


·混泥土工程质量问题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混泥土工程质量问题的防范措施有哪些?混泥土工程是诸多常见的工程的子工程,由于环境、施工工人等原因,混泥土工程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通病,知识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权法的侵权形式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权法的侵权形式有哪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权法的侵权形式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


·非法持有枪支拘留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非法持有枪支拘留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刑事拘留后,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会撤销假释吗?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新罪会撤销假释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原判决宣告前还有漏罪和新罪的,则不再撤......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罚内容有哪些?一、对有责任的医疗人员的处罚内容(一)由责任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差错,对直接责任人按规定处罚;(1)一级医疗事故:全院通......


·定牌加工商标侵权法院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一、定牌加工商标侵权法院的审理时间是多久?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通常为三到六个月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多少年?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多少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连云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征地补偿金的计算是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故而在我国,各地的经济不产标准是不一样的。江苏省政府根据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