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要批捕才能取保候审吧?

一、要批捕才能取保候审吧?不予批捕后是可以要求取保候审的。这只是一个程序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是因为认为你是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不批捕是因为证据不足。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如果以后有证据可以证明构成犯罪行为,可以防止因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导致的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所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批捕后也能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综上所述,就算不批捕也是可以要求取保候审,而对于没有被批捕的相关嫌疑人等只要符合了取保候审的条件,那么在通过审核后就能办理取保候审了,这也是给对应的人员进行相应权益的保护,特殊人群等也得到了对应的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上班时间干活腰闪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干活腰闪了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时间干活腰闪了算不算工伤?1、按规定,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均算工伤。所以,工作时间把......


·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怎样的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


·海上保险合同都有哪些规定?
      海上保险合同都有哪些规定?一般规定第二百一十六条 【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年苏州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


·合同协议有没有诉讼期限 一、合同协议有没有诉讼期限?
      合同协议有没有诉讼期限一、合同协议有没有诉讼期限?合同协议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分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券由谁审批?债券的发行公司很多,任何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发行自己的公司债券,获得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债券发行之前需要经过有......


·试用期交社保吗?试用期合同时间是多久
      一、试用期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


·故意伤害罪特征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特征有哪些?1.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


·交通事故对方小伤要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对方小伤要赔偿什么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二、如何计算(一)医疗费......


·非法集资罪员工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民间借贷领域,我国公安机关查处了大量的非法集资案件,给不少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很多非法集资案件的犯罪主体都是公司,里面有些员工也参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