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缓刑在外地工作可以吗?

缓刑在外地工作可以吗?获得批准后可以。通常我们所说的的缓刑也叫暂缓执行,它是对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的一种制度。也可以说缓刑是一种考验的期间,在缓刑考验期内,对犯罪分子是有很多限制的,比如说不能随意的离开所执行缓刑的地方,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发现漏罪没有判决,或是有严重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撤销缓刑的条件。此外,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即不论缓刑是否撤销,被判处的附加刑均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的三种情况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有关缓刑的适用标准和相关条件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司法判决时,司法机关会根据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犯罪事实情况作出是否进行缓刑的处理,但缓刑一般只能适用于犯罪事实轻微的情况下,如果造成恶劣影响的则无法适用于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怎么写行政处罚申诉申请书?
      怎么写行政处罚申诉申请书?行政机关依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且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无论是对给予的行政处罚的内容还是程序有......


·继子女扶养关系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


·什么是转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


·职业病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
      职业病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一、职业病的构成要素都有哪些构成职业病的四要素:(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2......


·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
      诉讼时效可以约定吗能否约定诉讼时效关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其实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除了要考虑证据问题外,同时也还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毕......


·怎么处罚非法经营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我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如果未取得合法的资质就擅自经营销售的话,......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民事纠纷开庭到判决多长时间
      民事纠纷开庭到判决多长时间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定,法律只对立案后多久下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一、个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黑龙江精神病司法鉴定规定是什么?
      精神病患者除带给自己和家人痛苦外,还有可能进行犯罪,由于他们的很多行为不受控制,在做出犯罪行为后无法悔过和靠自身进行赔偿,故需要对其单独进行......


·明知违法经营股东承担责任吗
      要。股东参与了违法经营,即使没有直接参与,但在公司的协议或章程中有载定也视为参与,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没有参与、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