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二、部分履行债务的后果是什么
  
  
  (一)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
  
  
  (二)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关系的变化。
  
  
  1.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脱离债的关系。
  
  
  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嗣后第三人不履行债的义务,债权人不得再请求原债务人承担债务,只能请求第三人承担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或者诉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原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偿还能力并不负担保责任。
  
  
  2.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同原债务人一起承担债务。
  
  
  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成为新债务人,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债务,但当事人约定按份承担债务时,依其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请求原债务人履行债务。
  
  
  (三)抗辩权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这一点无论对于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都适用。债务存在无效原因的,第三人作为新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无效;履行期尚未届满的,新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也可以抗辩。此外,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应注意的是,由于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没有特别约定,第三人不能基于原因行为的事由对债权人进行抗辩,只能基于所承担的债务本身所具有的抗辩事由向债权人行使抗辩权。
  
  
  第三人承担原债务人的债务的原因,其原因可能无效,但第三人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拒绝对债权人的义务。
  
  
  (四)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随着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第三人。但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如保证债务不当然随主债务移转于第三人,除非保证人同意。
  
  
  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关系的变化。
  
  
  债权债务关系在建立之后,若是债务人知道诉讼时效届满之时,都没有能力履行全部的义务,此时可以选择部分履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即使是部分履行也是会导致时效中断的。但是由于并非是全部履行其义务,故此在履行时,必须获得债权人的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有哪些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其中需要记载的事项具体分为了必须记载的事项和任意记载的事项。那么您知道股份有限公......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不明时如何认定工伤?你可参考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和申请人1、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可以是职工本人,可以是直系亲属,也可以是......


·手写的借条或欠条买卖合法吗
      手写的借条或欠条买卖合法吗?借条或欠条买卖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走私香烟6万多会怎样处罚
      走私香烟6万多,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处罚标准为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


·无期徒刑假释的考验期有多久
      即使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实际服刑的过程中,要是满足了假释条件的话,那么最终也是会对其适用假释的。当然批准了假释之后虽然可以提前释放,但......


·暑假工提前一个月辞职可以走吗?
      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需要哪些材料(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构成故意伤害达到什么程度
      构成故意伤害达到什么程度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进行......


·车祸肇事逃逸判多少年?
      车祸肇事逃逸判多少年?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


·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区别是什么?二者区别的根本标志在于犯罪动机。聚众斗殴罪中的杀人、伤害行为,虽然与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行为一样,都侵犯了他人身......


·被查醉驾没去关会怎么样
      被查醉驾没去关会怎么样醉驾交警罚单没有去交的话最直接的后果就应该是证件失效,被强制执行的话还会背冻结财产和收入。如果超过血液中的酒精的含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