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

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
  
  一、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吗?
  
  二审辩护律师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只有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实施诉讼代理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由被代理人承担。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实体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诉讼权利,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另一类是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如申请回避。对于前一类权利,由于与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密切,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这类权利,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我国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1.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或团体、个人,都无权干涉。
  
  2.会见通信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和通信。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其他辩护人则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辩护意见权。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讯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就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即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有权对第一审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8.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9.拒绝辩护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规定,拒绝辩护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继续辩护;辩护人具有法定理由不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行为。律师法第29条第2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10.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
  
  11.辩护人在合法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任何的刑事案件几乎都是有辩护律师的,并且给辩护律师只能在自己的代理权限范围内履行自己代理责任,虽然代理权限是由法律规范所明文规定的,但是在代理关系建立时,一般会在委托书之中,详细的记述在辩护期间代理者所享有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家具交货超期违约金是多少?
      家具交货超期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家具交货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


·没解除劳动关系不让上班可以要求工资吗?
      劳动关系纠纷是指出现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主要是针对工作、报酬、以及与工作方面产生的侵权、工伤等问题的纠纷。劳动纠纷的解决是需要经过......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很多孩子是孤儿,无人抚养或者父母死亡,举目无亲。国家又对这些无人抚养的儿童有相关的处理。对于这些无人抚养的儿童,国......


·对方有车在自己名下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车在自己名下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有车在自己名下欠钱不还的应该及时与对方协商尽快还款,有车在自己名下属于自己的财产,对方欠下的款还是需要偿......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一、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


·一、夫妻共同财产老公买房写他爸的名字怎么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老公买房写他爸的名字怎么处理?婚前购买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009......


·一、店面收10万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收10万违约金是多少?店面收10万违约金一般是三个月的租金,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


·夫妻共同财产车辆算吗?
      夫妻共同财产车辆算吗?婚前购买的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前财产公证多少钱,它的流程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结婚之前,如果彼此财产差距较大的,可以去公证机关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以免在婚后产生纠纷。说到财产公证,很多人就有疑惑,婚前财产公证要多......


·必须公诉的自诉案件包括什么
      必须公诉的自诉案件包括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71条规定的(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