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强制执行法法官调解几次

一、强制执行法法官调解几次?1、强制执行法法官调解次数是内有限制的,在强制执行期间,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没有明确的次数要求。法院没有明确规定调解几次,只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三、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是多少?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法院在开始强制执行之前还是会给当事人一个机会的,对于部分不听劝改、不知悔改的老赖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是很有必要的。其实法院的调解原本就是用法律事实在劝说当事人,可对有些人不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当事人就不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以父母的名义买房离婚怎么分
      虽然随着政府的一个个限购令,房子的价格被稳定在一个水平上,但是这仍然不排除房价会持续走高的可能,所以为了能够再买一套房产,很多人选择了曲线买......


·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合同里约定的加班工资规定是尊重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加班工资来进行支付,合同条款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为无效条款,自......


·山东省新泰市孩子抚养费多少钱?
      山东省新泰市孩子抚养费多少钱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公安机关不按批捕决定书执行怎么办?
      一、公安机关不按批捕决定书执行怎么办?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


·一、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要谁告谁?
      一、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要谁告谁?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妻子和不知情的第三者都可以告丈夫重婚罪,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


·主体为单位犯罪是双罚制吗
      犯罪分为个人犯罪、单位犯罪、团体犯罪等,单位犯罪通常是以公司、企业等为主体的违反法律的行为,因为单位犯罪不止涉及一个人,其牵涉人员范围较广,......


·一、交通事故申请诉前鉴定伤残可以做吗?
      一、交通事故申请诉前鉴定伤残可以做吗?交通事故申请诉前伤残鉴定是可以做的,伤残鉴定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要确定受害者的伤残程度,这也是公安机关确......


·职务犯罪批捕权的变化是什么?
      那么职务犯罪批捕权的变化有什么呢又有何程序?由于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均由同一个检察院办理,权力较为集中,尽管内部有分工和制约......


·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一、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集体传销活动罪的处罚一般是有期徒刑、拘役等,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释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解释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


·不认定为延期交房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为延期交房的情形有哪些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