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吗?

一、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吗?
  
  
  遗嘱过户给子女需要纳税,父母可在晚年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子女继承,或者在晚年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子女并办理过户手续,将银行存款转交子女保管。无子女家庭,夫妻之间可相互办理公证遗嘱,将遗产留给对方,或者身体不好的一方提前将房产过户至身体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银行卡并共同设置取款密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放弃继承的需要发表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处经审核材料并经调查证明情况属实的,为继承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过户的手续了。
  
  
  二、无效遗嘱包括以下几种: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
  
  
  (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
  
  
  (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22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违反此条规定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第38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
  
  
  遗嘱与过户财产一般是不能同时发生的,若是父母想把自己的财产过户给子女,需要在夫妻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之下,书写赠与协议之后,将一定数额的动产或者是不动产办理过户手续。若是订立了遗嘱,那么在其死亡后子女继承了不动产也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一、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赡养老人和继承两者没有关系: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


·动产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动产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动产浮动抵押反担保合同反担保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抵押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


·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签订
      在房价这么高的今天,租房可以说是大多数打工一族过渡期的必然选择,租房时必然签订租房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身的权益也就无从保障了。但对于很......


·遗失物侵占罪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遗失物侵占罪我国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对于遗失物您在生活中可能都捡到过,一般捡到别人的贵重物品以后,不管是从个人道德层面还是我国的法规,都应该还给......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协议离婚的风险有哪些,协议离婚有什么风险
      现实中,有关协议离婚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而协议离婚虽然比较快捷,但此时也会产生一些法律风险。那么这个协议离婚的风险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


·一般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入职时都需要签订一份三方协议,以此来保证双方的权利。但有些时候由于条件的限制或者等等其他的原因,员工在协议期间就会提出辞职......


·对外贸易备案网规定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对外贸易备案网规定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为了规范商人的行为,也为了保护我国的经济利益,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企业、公司等在进行对外贸易时,......


·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继承吗
      从小就生长在农村的小伙伴们应该都不陌生的,家里面的耕地基本上都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但是这种集体土地的所有权的性质是永远都不会发生改变。......


·一、青岛醉驾在哪个看守所被关押?
      一、青岛醉驾在哪个看守所被关押?青岛醉驾在经常居住地看守所被关押,《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


·一、公办园幼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办园幼师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