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办遗嘱公证?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办遗嘱公证?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1、立遗嘱人的身份认定。
  
  
  现在随着我们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不断推进,公民的私有财产日益增多和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私人处理财产事物的情况每年都有大幅度的提高。遗嘱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但同时也有很多不法行为由此而产生,有些人为了达到独占遗产的目的,不惜找来假的“父母”订立假遗嘱来办理公证,这不仅需要公证员认真仔细审查当事人的身份,更要通过笔录这一重要环节从侧面帮助自己判断委托人身份的真伪。公证员可以通过自己设计问题确定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了解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比如:当事人多大、家里有哪些人?是否都有工作?你有什么财产?你为什么只给这个人而不给其他人等。
  
  
  2、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公证实务中,我们常常会碰到重病在身、卧床不起的当事人要求公证员去医院或去家里上门办理遗嘱公证的情况。有些当事人由于年事已高而记忆模糊、思维混乱,完全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这样的情况我们一般不予受理,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的病人我们也要求为其治病的主治医生和所在医院为其出具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和与公证人员谈话时是神志清醒、逻辑思维正常、对答切题的证明。这样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3、应要求遗嘱人提供遗嘱中处理的个人财产的相关证明。
  
  
  《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人应当提交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立遗嘱是一件严肃的行为,不能口说无凭,应把需要处理的财产具体化,如房屋就要提供产权证、国土证,存款就要提供存单证明,但也有些当事人在特殊的情况下无法拿到相关财产的证明,比如人在外地或者相关证明在配偶处保管而又不想让配偶知道等。这些是公证中碰到的新问题,有待在工作中进一步的探索解决的方法。
  
  
  4、公证员应当有告知的义务。
  
  
  公证员应当向遗嘱人讲解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中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也要告知当事人有撤消和变更遗嘱的权利和办理的程序。
  
  
  5、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遗嘱应当采用打印的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捺手印,遗嘱原稿需存公证处留档。如遗嘱人不识字,可由公证人员代书,但必须要有另一公证人员在场。谈话笔录也必须两位公证人员签字,且笔录中尽量避免有涂改的痕迹,如果写错或需要涂改,需当事人按手印认可。公证书必须尽快出具,如果公证书还没有出具而遗嘱人已经死亡,公证书就有被撤消的可能。
  
  
  二、如何撤销公证遗嘱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消变更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清楚。
  
  
  在我们国家,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冲突的话,那么是以公证的遗嘱来进行继承的。当然进行公证遗嘱的时候,原则上要求当事人亲自来进行办理,如果实在有困难的话,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委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夫妻两个都隐瞒了个人债务怎么分割?
      夫妻两个都隐瞒了个人债务怎么分割?夫妻两方都隐瞒个人债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判决处理。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


·对于证人是否适用强制措施?
      对于证人是否适用强制措施?一、对于证人是否适用强制措施?证人不适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人民法院、人民检......


·公司法关于分红是如何分配的?
      公司法关于分红是如何分配的?公司每到年底都会有年终分红,关于分红的金额设置,在公司法中会有具体的一个规定,每个人会在年中获得或多或少的分红......


·不小心把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
      借条丢了可以怎么补救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司法实践中,录音证明借贷......


·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怎么处罚?
      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怎么处罚?一、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怎么处罚?犯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哪些?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哪些确定方式?受案范围需要运用一定的方式才能得到明确的表达,这种方式越科学,受案......


·故意伤害罪属于什么法?
      我们生活中难免和别人遇到一些小碰撞小摩擦,有的人性格暴躁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后果,有可能伤害对方,有的时候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我们您其......


·投资入股需要注意什么?
      投资入股需要注意什么?一、公司性质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
      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费用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


·可以提前90天的时间换证
      可以提前90天的时间换证,在办理换证的时候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车管所换取驾驶证,需要准备的手续为驾驶证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相片四到六张,机......


·借条生效期是多长时间?
      借条生效期是多长时间?借条生效期是三年,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借条都具有司法效力。借条的有效期是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