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吊销驾照快速恢复可以吗?
因醉酒驾车所以驾驶证被吊销的没有办法快速恢复,必须等到相应的时间以后才能够重新考取。醉驾被吊销驾照那都是要被记录在案的,既然驾照已经被吊销了五年、十年或者是终生都不能再考驾照了就必须要严格执行。
因醉酒驾车所以驾驶证被吊销的没有办法快速恢复,必须等到相应的时间以后才能够重新考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综上所述,因为醉驾被吊销了驾照的,一般都会被记录在案的,如果想要快速恢复,是没有办法的,毕竟醉驾是严令禁止的,如果仍然明知故犯的,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所以如果不想吊销驾照,那么就只有监督自己不要酒后开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到期会怎样
一、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到期会怎样?监视居住到期只可以转取保候审或者(证据充分)可以拘留、报检察机关批捕,证据不足解除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到期以后......
·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几级
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几级一、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一般是几级?一般是十级,常见骨折类十级伤残:1、尺骨或桡骨粉碎性骨折。休息满4个......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保险公司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2、审......
·如何识别三无假冒伪劣产品
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另一种说法是,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度生许可......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二、执章人不同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
·以前吸毒能买保险吗
可以买保险,但是要将实际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在出现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会以未如实相告来拒绝赔偿。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
·行政记过处分有什么影响?
行政记过处分有什么影响?公务人员被行政记过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记过处分满12个月后,应解除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证有效吗?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证有效吗?该离婚协议无效。离婚协议的目的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协议可视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夫妻双方在诉讼离婚前......
·法律上工资贷款利息多少
工资贷款利息多少工资贷款利息是按银行的标准来收取的,对于不同银行有着不一样的利率标准。一、工资贷款含义工资贷款是指按借款人月工资收......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是怎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规定不得超过其本身的承包期限中没有履行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