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员工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员工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在一些特殊性质的单位,员工工伤已经称为了家常便饭,所以为了有效的规范这样的情况,国家制定了一些条例,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强势的一方,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过度的剥削。所以有了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中违约金具体可以怎么规定?
      合同中违约金具体可以怎么规定?《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


·丢失身份证本人不回去能办理吗
      可以。委托家人办理后,邮寄过去。异地身份证补办,具体手续:(1)代办人需持申领人(补办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应涵盖办证原因,申办证件种类,与......


·在家属区醉酒驾驶如何处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


·怀孕的时候
      怀孕的时候,因为胎儿在腹中还没有出生是没有民事权利的能力的,而在我国法律中也没有关于腹中胎儿权利的保护规定,所以,在孩子出生后,双方再找其他......


·4s店上的保险理赔流程麻烦吗?
      随着经济说水平的不断发展,私家车的拥有量也越来越多,我们现在买新车一般都会选择去4s店买,车型多服务到位,还会给您提供车辆保养或保险等业务,取......


·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能缓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具体针对诈骗犯罪有三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其中有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这刚好满足了缓刑的条件之一,那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一定......


·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检察院变更罪名后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


·性功能如何司法鉴定?可以作为证据吗?
      一般出现在有关性功能诉讼案件中,会出现性功能如何司法鉴定这个问题,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进行鉴定,并且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性功能司法鉴定在很早以前......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主要是什么?
      拘役缓刑影响不大。缓刑是指对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先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该刑罚,而是由特定的监督考察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考察,根据其......


·抢劫罪基准刑是如何规定的?
      抢劫罪在我国古代就属于十恶之列,其量刑标准是比较严厉的,故而期发展史是比较长的,抢劫罪发展到今天,法制建设的已经较为完善。但尽管如此,在现实......


·刑法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