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检察院批捕后请律师是否能查阅卷宗材料?

一、检察院批捕后请律师是否可以查阅卷宗材料?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捕的,案件仍属于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案件侦查期间,不能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只有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移送法院审理后,辩护律师才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检察院批捕的时效要求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对于严重刑事案件嫌疑人,检察院会尽快的做出批捕决定。在未审查起诉之前,案件都在侦办过程中,这个时候,请律师是可以的,当然,律师要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现在律师还不能查阅复印和案件相关的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a照醉驾怎么办
      a照醉驾怎么办理处罚A照以上驾驶证,由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扣驾驶证12分,如果没有达到吊销驾驶证的程度,还需要办理驾驶证降级业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 我们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我们知道,人身损害赔偿的原则有三种,不同的情况下适用于不同的责任原则,那么这些原则有什么区别呢?什么情况下适用于......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
      法院判决罚金去哪里交?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


·看守所批捕后多久判刑
      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1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


·民法总则中的知识产权的规定
      民法总则中的知识产权的规定包括哪些一、《民法总则》中的知识产权的规定包括哪些?《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


·可以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吗
      可以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吗一、可以设立最高额抵押权吗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


·构成绑架罪既遂判几年?
      构成绑架罪既遂判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借支工资是什么意思
      借支工资的意思是预先支用工资。1、如员工因私借款,应向企业相关部门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归还时间和方式,包括员工同意在工资中逐步扣除作......


·强制措施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强制措施是否可以折抵刑期?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可以折抵刑期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指定监视居住、刑事拘留......


·无效婚姻的认定怎么操作 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
      婚姻状态不一定都是有效的,现实中还有可能出现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况。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就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利的影响。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需要......


·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一、提出申请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