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另一方未签名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合理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处理即是处分权。在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财产特征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对于当事人双方来说协商处理是最为重要的,单方面解决不仅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自己的有利原则都会受到影响,所以自己需要学会积极地学会沟通解决,这样问题的处理不仅会得到圆满的处理,还会减少自己的司法程序操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事案件抗诉机关是谁?
一、刑事案件抗诉机关是谁?提出抗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
·交车船税带哪些手续费
车船税的手续费就是代收车船税时,获得的相关服务费用,而目前大部分的车船税代收工作,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一般情况下,车船税手续费不超过5%。当然......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
第二次起诉离婚书离婚起诉书是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时必不可少的文件。当夫妻一方愿意离,另一方不愿离;或双方均愿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
·一方出轨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方出轨至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女方出轨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
·合同被区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合同被区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1.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要较无偿合同......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合同诈骗可以说是特殊的诈骗行为,此时往往发生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而造成的损失一般来讲也是比较大的。与......
·医疗过错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医疗过错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医疗过错起诉流程1、发生医疗过错所致的医疗纠纷2、向医疗机构投诉3、复印封存病历4、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那么,农村房屋买卖有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
·一,法律上离婚官司在哪里受理
一,法律上离婚官司在哪里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离婚案件当事人所在地、财产所在地一般......
·寻衅滋事罪用砖头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寻衅滋事罪用砖头恐吓他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吗?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