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辩护流程是什么?
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明拟证明的事实,在开庭前提交人民法院。
②律师接到开庭通知书后应按时出庭,因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出庭,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申请延期开庭:律师收到两个以上开庭的通知,只能按时参加其中之一的;庭审前律师发现重大证据线索,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由客观原因律师无法按时出庭的。
③律师在开庭前三日内才收到出庭通知的,有权要求法院更改开庭日期。
④协助被告人提出是否回避的申请。
二、刑事辩护的技巧
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极作为的消极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
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于预谋性犯罪,出于义愤的犯罪相对于无缘无故的犯罪,处罚都轻重有别。
3、犯罪后因交代罪行或退赃而形成的酌定情节。例如,湛江走私受贿案中市委书记陈同庆受贿110万元,茂名海关关长杨洪中受贿180万元,依法应当判处死刑,但法院考虑他们积极退赃,两人都被判了死缓,让陈同庆和杨洪中“捡回一条命”。又如,陈同庆之子陈励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数额特别巨本该判处死刑,但法院以其“案发后投案自首并坦白交代罪行”为由,轻判其死缓,留其一命。
4、犯罪次数上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惯犯的偶犯,相对于累犯的初犯,都是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5、实得利益方面的酌定情节。湛江走私案中,副市长杨衢青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本该判死刑,法院考虑其“并非走私货主”,乃轻判其死缓。
6、量刑平衡方面的酌定情节。我国黾未实施判例法,但法院往往都要考虑上级法院和本院对同类案件的量刑,还要考虑同案各被告如何拉开档次的问题。我们评价法院的判决实际上将主犯分成“严重的主犯”、“一般的主犯”、“次要的主犯”等三种情形,量刑拉开了档次。其他案件对从犯按排名顺序拉开量刑档次,也不在少数,实际上是将从犯分成了“严重的从犯”“一般的从犯”“次要的从犯”等多种情形。这也是刑事案件中,为何常出现主犯之间量刑不同、从犯之间量刑也不同的原因。
7、可免牢狱之苦的酌定情节。只要被告不会继续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量刑时可判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缓刑;对于《刑法》分则条款有管制刑的,辩护律师可建议法院判管制刑。
除上所述外,我国《刑法》第六十三条还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虽不常用,但辩护律师仍不可忽视。
我国的法律也是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的各项权益,同时也是会规范着犯罪嫌疑人的权益,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依法为自己进行辩护的,在辩护时也是需要律师提前将案件的卷宗内容以及犯罪过程进行调阅和了解,并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无罪或者是从轻处罚的辩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
拥有房产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更名过户可以吗当今社会,说起了房子可以说是每个人都很关注的产权问题。公民依据法律规定可以获得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推迟吗?
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推迟吗?疫情信用卡还款可以推迟,我国银行以及银监会等相关的金融机构管理的机关进行了联合发布通知,可以延迟还款。疫情信用卡还款......
·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
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
·质检站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哪些
质检站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哪些?目前城市中基本是都是高楼林立,为了避免出现很多豆腐渣工程,我国有相关规定要求每一项工程都必须通过质监站或者建筑......
·拖欠房租房东锁门合法吗?
拖欠房租房东锁门合法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在因为各种原因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就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能离婚的。那么夫妻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
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情形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中,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的措施,但是对于羁押的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时间的限定。如果在羁押时间内......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条件包括什么
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条件包括什么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一般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
·建筑类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建筑类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可以的;第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建筑企业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对外签订施工合同。无论分公......
·职工走劳动仲裁什么程序
职工走劳动仲裁什么程序一、职工走劳动仲裁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
·构成抗税罪处罚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依法处罚。那在实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