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偷税漏税16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偷税漏税16亿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偷税漏税16亿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二、偷税漏税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偷税漏税16亿都已经达到乐量刑的标准,故此会被认定为是偷税漏税罪,故此是会被判处刑事处罚的。并且为了使得国家的财政得到保障,还会要求偷税漏税者先支付应该缴纳的税额,之后会勒令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一、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


·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
      一、商标抢注申诉流程需要怎样办理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离婚后对抚养权的认定目的在于子女的成长,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


·商标续展和变更可以一起做吗
      商标续展和变更可以一起做吗一、商标续展和变更可以一起做吗办商标续展,又想变更商标的,那其实是可以同时做的,但是最保险的做法还是先做好变更......


·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近年来,我们吸毒人数逐年增长,有些人吸毒后还驾车上路,并且是无证驾驶,这样的行为对道路安全危害极大,......


·在侵犯财产权案件的国家赔偿中有哪些审理程序?
      国家赔偿案件,对于不同的类型的赔偿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不论是对于侵犯财产类的案件还是其他类型,我们一般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审理的。那么,在......


·不收现金违反了人民币什么法
      不收现金违反了人民币什么法一、不收现金违反了人民币什么法不收现金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
      担保贷款的风险有哪些1、贷款抵押“优先权相对不优先”的风险。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和借款人(或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格式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格式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地址: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


·一、各种类的三种继承方式的依据是什么?
      一、各种类的三种继承方式的依据是什么?各种类的三种继承方式的依据是《民法典》。公民可以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遗嘱,是将个人财......


·被打骨折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司法鉴定,通常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对目标物进行鉴定的一种活动。现实中,司法鉴定是比较常见的。如果发生被打骨折的情况,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