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贩毒主犯从犯怎么判刑?

贩毒主犯从犯怎么判刑?主犯应当按照贩毒品种、数量及其犯罪情节定罪量刑,如果是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片不满二百克、海洛 因或者甲基 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 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6) 赊销毒品的;(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贩毒罪的认定应当结合贩毒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来进行确定,司法机关必须对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后,如果各项犯罪构成要件都是存在的,则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处理,具体的判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要是离婚的时候约定清楚
      要是离婚的时候约定清楚,孩子由男方抚养,而女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才行,此时虽然不能实际照顾子女,但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不过,......


·一、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有哪些?
      一、限制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况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办理离职手续,你还需要再就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办理,再入职将会遇到很多困难。......


·公司注册需要多久时间,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制?
      公司注册需要多久时间,什么是注册资本认缴制?一、公司注册需要多久时间?一般是3到4周左右。注册公司的流程:1、工商局核名称(一般3个工作日,重名的话......


·个人收条模板的注意事项
      个人收条模板的注意事项一、收款条的格式和注意事项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


·股东大会决议范本
      股东大会决议范本?对于一个企业或者公司来说,一般情况下,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都会告知每个与之相关的员工,但是对于刚刚成立的公司,可能对于股东大......


·企业融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企业融资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现代社会,随着国家对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政策的放宽和支持,我国企业发展迎来了春天。这其中,就有一个企业融资的问......


·监护人不让看孩子的话怎么办?
      监护人不让看孩子的话怎么办?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


·将单车骑回家会不会犯法?
      如果将单车骑回家会不会犯法部分共享单车平台公司出于经营需要和安全考虑,会给予单车和用户投保意外险、人身伤害保险等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


·高温费必须发吗,可以采取哪些防暑措施?
      由于一些工作即使是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提供的,且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对人体是有损害的,所以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根据......


·什么情况下才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况下才支付代通知金?1、当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如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代通知金;2、部分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