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

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一、股权质押贷款比例是多少?
  股权质押贷款是有一定比例的。贷款银行或公司会根据股权发行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性质等因素,由借款人、贷款人和出质人商量确定最终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最高不会超过股权票面额的75%。
  材料
  1、贷款申请书;
  2、借款人或企业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年度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
  5、贷款公司或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程序
  1、借款人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2、双方签订贷款合同;
  3、合同签订起15日内,借款人凭合同到相关机构输股权出质登记,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由相关机构保管;
  4、发放贷款;
  5、贷款本息收回。
  二、股权质押的概念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公司的股权属于股东个人(或单位)的财产,股东有权利处置,质押的比例与质权人协商确定,法律并未限制,但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股权质押贷款的质押率怎么算?
  由银行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 。质押率上限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计算公式如下:
  质押率=(贷款本金/质押股票市值)×100%质押股票市值=质押股票数量×前七个交易日股票平均收盘价。
  综上所述,股权质押贷款比例一般不会超过股票面额的75%,但是股权质押贷款比例的计算关乎多个方面,而股权质押贷款需要的程序也很多,首先借款人要明确的提供相关的审核材料,而且在双方确认好合同之后才能签订合同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我国关于抢注商标怎么起诉
      在我国关于抢注商标怎么起诉在我国关于抢注商标可以请专业的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申请。如果还没有被公告,一定要时刻关注该商标的状态,以便......


·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的人员组成
      破产清算服务公司的人员组成企业如果面临倒闭,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企业就会进入清算流程,对企业内部的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目......


·离婚案立案后可以撤案吗
      可以。离婚案件立案后,只要符合撤诉条件的,一般可以撤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会裁定准予撤诉:(一)申请......


·丈夫与小三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
      一、丈夫与小三生下孩子算重婚罪吗?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如果没有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法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重婚的类型:1、与配......


·一、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时限的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时限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没有时限的规定,租赁房屋被买卖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


·乱发别人的照片犯法吗 被侵犯了肖像权该怎么办
      乱发别人的照片犯法吗被侵犯了肖像权该怎么办一、乱发别人的照片犯法吗在网上到处乱发别人的照片算违法的,侵犯了你的肖像权,但不等于犯罪。肖像利益......


·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购买的属于一方财产,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不仅侵犯个人财产,也严重的扰乱市场的秩序。对于合同诈骗罪您都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那么关于合同诈骗罪是有哪些要件构成呢?今天整理了关......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结案小结是法律工作者对工作的梳理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结案小结是法律工作者对工作的梳理,以此为材料进行相关的分析,总结,更好的办理其他的案件。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结案报告是律......


·公司欠薪过多少时间去仲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扣发或者拖欠。“月工资”包括月工资和月工资两种形式。因此......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