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案件过程立案侦查的流程是怎样的
  
  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
  
  (一) 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
  
  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
  
  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
  
  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等。
  
  (二)受案的一般程序
  
  1、认真对待、全面接受。
  
  2、对报案人员说明法律责任,防止诬告、错告
  
  3、询问案件有关情况。
  
  4、接受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证据材料并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应急性的处理。
  
  5、制作笔录或录音。
  
  6、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二、初 查
  
  简单地说就是侦查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审查。目的: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以及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一) 初查的内容
  
  从实体上审查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从法律上判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从程序上判断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
  
  (二) 初查后对案件的处理
  
  (1)认为有犯罪事实,应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属于受案机关的管辖范围的,予以立案,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
  
  (2)认为有犯罪事实并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属于受案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9条规定,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首选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3)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受案公安机关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1条规定,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指定管辖要制作指定管辖决定书。
  
  三、立 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判明有无犯罪事实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第二编第一章中规定了 "立案"程序。
  
  四、侦 查
  
  (一)选择侦查途径
  
  (二)摸排侦查线索
  
  (三)确定犯罪嫌疑人
  
  (四)突破侦查僵局的方法
  
  (五)突破嫌疑对象,查获犯罪证据
  
  (六)审查判断证据
  
  五、破 案
  
  破案是指所侦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及其犯罪嫌疑人已经查证确实,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逮捕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拘捕归案的活动。可以在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条件下,进一步查清其全部犯罪事实。
  
  六、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等有权侦查的机关,对自己立案侦查的案件,经过侦查,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规定对案件和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
  
  综上所述,可以说立案侦查是两个不同的活动,只有在涉嫌刑事犯罪的时候才会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如果没有犯罪事实的那么是不会进行立案的,所以连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条件才会手里,立案之后就会进行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分共有又称为......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多久有效吗?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多久有效吗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


·重婚罪如何认定,怎样进行处罚?
      有配偶的人要是还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就会构成重婚,此时是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该如何认定重婚罪呢?而我国对重婚犯罪又该如......


·新刑法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怎么判?
      新刑法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怎么判?根据新《刑法》的规定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民法总则企业法人包括哪些?
      民法总则企业法人包括哪些?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我国法律对民事主体分为了自然人和法人。在最新颁布的《民法典......


·公司被收购交接流程
      公司收购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一般是12.2万元,如果投保人无责,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是12100元。1、机......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一、有利于商业交易顺利完成中小企业的商业交易常常是“先朋友,后合作”,而交涉细节又必然要涉及利益的安排......


·婚姻法离婚房产分割婚前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在选择离婚后都避免不了面临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一般法律会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给双方,但是如果一方有婚前房产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


·知识产权法中的概念是什么?
      知识产权法中的概念是什么有些普通公民对于国家通过立法保护知识产权,也就是我国所谓的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概念并不是特别的清楚。而且本身对于知识产权......


·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
      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一、应收账款的追收技巧有哪些1、调整优势心态。首先,要始终保持积极的心态(即克服迁就心理);其次,要树立起高度的自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