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商标侵权法人没钱该拘留吗?

商标侵权法人没钱该拘留吗?商标侵权法没有规定人没钱就应该被拘留,拘留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就算侵权方没有赔偿能力,商标局及其他任何有关单位都没有权利直接对当事人予以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生活当中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衡量的,可有的时候,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的拘留明明是有理有据的,只不过是当事人自己觉得是对方花了钱,找了后门。无论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采取这些强制性执行手段不能看对方有没有钱,这种想法有些太过无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
      如何才能够解决债务纠纷债务纠纷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纠纷,债务纠纷的发生多数是由于债务人没有及时向债权人归还债款所引起的,而此时如果不......


·伤残鉴定标准依据是什么
      伤残鉴定标准依据是什么我国现在已经有用来评定人身损害伤残登记评定的相关标准1、我国现有的对于人身损害伤残进行评定的相关标准在我们现有的司法实践......


·借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恶意透支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去办理信用卡,信用卡可以很好的缓解我们的资金问题,但是信用卡有时候也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又比如说信用卡诈骗就是一个......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的主体机关是哪些
      提起刑事审判监督的主体机关是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有以下几种: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


·打侵害名誉权官司要去哪个法院?
      打侵害名誉权官司要去哪个法院?打侵害名誉权官司可以去受侵害人自己的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侵权责任纠纷由......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
      私自砍树罚款属于治安罚款吗?私自砍树罚款不属于治安罚款,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1、私自砍树罚款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私自砍伐树木违......


·建筑承包合同纠纷常见的有哪些
      建筑承包合同纠纷常见的有哪些建筑承包合同本身就是要尽量的规避建筑工程完工以后的违约责任,但是结合以往的经验来看,建筑工程竣工以后,还是会因为......


·把汽车改装下会合法吗
      不会影响车辆性能的改装,不会违反相关法律,属于合法。车辆改装是否合法,关键是看车辆实际颜色是否与行驶证上登记时的照片颜色相符,车辆的实际技术......


·网贷打死不还产生的后果
      网贷打死不还产生的后果(一)逾期未还网贷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遗嘱继承过户流程是什么?1、注销户籍。农村自建房的继承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自建房评估。农村自建房......


·一、拍卖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拍卖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租赁物需要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